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静安区规划资源局打印机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投标。3.2国家和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的产品和服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优先采购。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静安区规划资源局打印机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5-1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静安区规划资源局打印机项目(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本项采购预算为3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均不予接受。 5、交付地址:按用户要求;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一周内送货上门 7、采购预算金额:3000.00元(国库资金:3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三、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1、合格供应商可于2020-01-10 1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1-15 10: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询价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1-10 10:00:00至2020-01-15 15: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询价通知书并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参数投标。 3、获取询价通知书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询价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询价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1、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20-01-19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询价时间:2020-01-19 13:30:15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www.zfcg.sh.gov.cn 2、询价地点:秣陵路80号5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询价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询价 3、询价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