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桑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桑桑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西藏昂仁县桑桑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QKH-RKZ-0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昂仁县桑桑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已由西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藏发改基建【2011】30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昂仁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家投资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西藏昂仁县桑桑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二)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733.10m2,其中:管理局综合办公楼1939.89 m2,管理站3处1372.06 m2,保护管理点14处624.68 m2,野生动物救护站330.27 m2,瞭望台2座124.64 m2,公厕6座218.19 m2,垃圾回收站7座123.41 m2,并修建维护巡护道路37km、界碑33块、界桩570块、标示牌64块、管护码头2座和围栏及植被恢复工程等附属配套设施;
(三)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内容;
(四)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己落实;
(五)标段划分:四个标段
一标段:管理站3座、公厕4座、垃圾回收站5座、管护码头1座、瞭望台2座管理点3座、野生动物求助站、巡护道路改造维修11.9km;
二标段:桑桑湿地保护管理局综合办公楼及附属,界碑、界桩、标识牌制作安装;
三标段:管理点11座、公厕2座、垃圾回收站2座、管护码头1座、新建巡护道路12km、维修巡护道路13.1km。
四标段:植被恢复及金属围栏、网围栏工程;
(六)建设地点:昂仁县桑桑湿地;
(七)有效工期: 365天;
(八)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工程标准及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和条件:
(1)凡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能满足本合同工程工作的人员和施工设备,拟承担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资质并注册在本公司及高原项目施工经验。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9月14日2011年9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时至12:3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日喀则市吉林路德吉林卡小区4幢2号(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1年9月14日至2011年9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时至12:30时,下午15:3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日喀则市吉林路德吉林卡小区4幢2号(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授权人身份证;
(3)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2010]131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关资料;
(5)近三年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6)近三年类似业绩情况(以中标通知书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为准);
(7)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及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注:(以上要求的报名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装订成册加盖公司鲜章)(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不退)其他原件退回,复印件存档。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不采用邮购招标文件的方式。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0月5日10 时,地点为日喀则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昂仁县人民政府
地 址:昂仁县县城
邮 编:858500
联 系 人:李瑞建
电 话:136*****975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地 址:拉萨市色拉路(雪域明珠花园L43-3号)
邮 编:850000
联 系 人:谢辉兵
电 话:****-*******
传 真:****-*******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201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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