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黄岐半岛戒毒康复中心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连江县黄岐半岛戒毒康复中心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谈判邀请书

致:福州乾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鑫禹水利建设有限公司,神州坤元(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广厦连招[2019]067号

1、本招标项目连江县黄岐半岛戒毒康复中心工程(重新招标),由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连江县安凯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由招标代理机构向符合要求的施工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2.1.2工程规模: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总投资*******元,暂定发包价为人民币*******元(K=12%)合同价最终价金额以审计后下浮为准。

2.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上级拨款;

2.1.4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具备开工条件

2.2工程建设地点为:连江县安凯乡

2.3工期要求: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拟邀请的投标申请人请派员持单位介绍信、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至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20110日至2020116上午900 分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30分(以北京时间为准,下同)。

4.2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清单等)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谈判文件的递交

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117日上午1030分,地点为:安凯乡人民政府2楼。逾期送达的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6、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6.1评标办法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工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江县安凯乡人民政府公示栏及连江县人民政府网(www.fjlj.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安凯乡人民政府

地址:连江县安凯乡

电话:邱先生

联系人:134*****35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招亮实业大厦2楼,

电话: 183*****652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康复中心 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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