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含安装)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含安装)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注:基建工程、经批准采购进口机电产品的项目,应注明相关法律依据)等规定,经 金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开发区财采确临[2019]931号批准,现就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含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HCG*******D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标项总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含安装)

1

40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环保总承包资质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及方式、售价:

1.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2.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及方式:


3. 售价: 免费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02月11日9:30:00 (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 投标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2室

十、开标时间:2020年02月11日9:30:00 (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2室

十二、其他事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秋涛街232号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9*****31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

联系人:裘女士 联系电话:****-********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联系人:周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系统设备 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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