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厂涂装VOCS减排改造暨产能质量提升项目委托环境影响评价采购公告

卡车厂涂装VOCS减排改造暨产能质量提升项目委托环境影响评价采购公告

卡车厂涂装VOCS减排改造暨产能质量提升项目委托环境影响评价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09 10:00:00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卡车厂涂装VOCS减排改造暨产能质量提升项目委托环境影响评价
采购项目编号:XJCG-********0005
履行方式:一次性
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地址:
采购人名称: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2259号
联系人:姜英华联系电话(座机):****-********
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3462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任为联系电话(座机):****-********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公告开始时间:2020-01-09 10:00:00公告截止时间:2020-01-14 17:00:00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2020-01-15 17:00:00澄清回复截止时间:2020-01-16 17:00:00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0-01-17 09:00:00项目评审时间:2020-01-17 09:00:00
包件信息
包件名称:卡车厂涂装VOCS减排改造暨产能质量提升项目委托环境影响评价
包件编号:XJCG-***************
评审方法:最低价法
明细信息

名称数量单位型号/标准号品牌厂商规格/参数需求号材质到货地点仓库要货时间到货时间备注
1卡车厂涂装VOCS减排改造暨产能质量提升项目委托环境影响评价1





注意审核价格一致性
公告内容:

卡车厂涂装VOCS减排改造暨产能质量提升项目委托环境影响评价询比采购公告1、采购条件卡车厂涂装VOCS减排改造暨产能质量提升项目委托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采购人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名称:卡车厂涂装VOCS减排改造暨产能质量提升项目委托环境影响评价;2.2项目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乙方通过现场勘查、资料搜集、环境监测等服务,为甲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按照政府环保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项目报批、项目评审、项目公示等工作,最终取得相应级别环保主管部门的批复。2.3进度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一式4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的2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付相应级别环保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2)供应商拟派的编制主持人应当是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全职人员,应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等资料。业绩要求:供应商在2017年-2019年至少有三项(汽车整车制造/汽车涂装线/VOC治理项目)类似业绩。以上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招标公告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4、采购文件的获取4.1(B)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0-01-09 10:00:00至2020-01-14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询比采购文件。4.2询比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未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领购询比采购文件的,不得参加响应。4.3平台服务费每包200元。4.4企业数字认证证书CA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5、响应文件的递交5.1(B)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1-17 09:00:00,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5.2(B)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建议供应商提前一个工作日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已上传文件未到报价截止时间无法读取)。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上发布。7、联系方式采 购 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2259号联系人:姜英华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3462号联 系 人:任为联系电话:****-********8. 保证金汇款信息供应商汇(出)款账号必须与注册一汽电子交易平台的银行账号一致,如不一致应先修改银行信息后再进行汇款;招标代理机构为每个标段设置唯一的虚拟收款账号,不同标段的虚拟收款账号不得混用。虚拟收款账号获取方式: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菜单,保证金缴纳方式选择“电汇(虚拟子账户)”,平台将会分配专属本标段的虚拟子账号等信息;投标人应在评审前2个工作日将保证金汇至该虚拟子账号,保证金通过后方可上传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缴纳保证金的,将导致保证金递交失败而被否决响应,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此后果。如有问题,请及时咨询平台客服********88。9.供应商网上注册:凡首次在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etp.faw.cn)参加交易的供应商必须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电子交易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机构数字认证证书CA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机构CA”和“法人CA”)。供应商可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响应操作指南。若供应商未及时在电子交易平台中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暂时供应商不需要办理CA)10.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采购邀请书或采购公告、询比采购文件、澄清、修改、补疑、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11.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招响应系统客服负责回复您在使用中国一汽电子采购采购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使用响应文件编制系统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递交响应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等等。客服电话:********88。如遇到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1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6、为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15、被一汽集团及其各分、子公司列入永久禁入名单,或处于被采购人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16、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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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影响评价 委托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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