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十全十美,我的幸福家庭”大赛活动招标公告
2020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十全十美,我的幸福家庭”大赛活动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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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 | 2020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十全十美,我的幸福家庭”大赛活动项目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0-01-10 10:54: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0-01-13 08:3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0-01-14 17:0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2020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十全十美,我的幸福家庭”大赛活动项目 |
标包名称: | 2020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十全十美,我的幸福家庭”大赛活动项目 | |||||||||||||||||||||||||||||||||
标包内容说明: | 比选公告 本次比选项目为2020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十全十美,我的幸福家庭”大赛活动项目,比选编号:CTBX********,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市场部,比选代理机构为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1.1项目概况:2020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十全十美,我的幸福家庭”大赛活动项目。 1.2比选内容:为上海电信提供“十全十美,我的幸福家庭”大赛活动的策划与执行服务,以线上线下整合宣传推广的形式推广十全十美千兆智能畅享套餐等以个人及家庭消费群体为定位的电信产品,增加产品宣传力度,提升整体业绩。项目预算金额190万(含税价)。 1.3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1.4项目设置最高参选单项合计限价(含税价)详见下表。
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参选单项合计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比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包件参选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财务要求:提供2017年、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2.1.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5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4)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选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参选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参选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书,请参照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请参选人于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江苏路500号21楼购买比选文件。 购买比选文件需携带下列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用于办理大楼出入门禁) (3)【税务信息表并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叁佰元),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5.1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20日9时30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业务三部会议室。 5.2本项目唱价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比选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比选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方式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市场部 比选人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819号 比选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业务三部 联系人(业务):倪承斌、胡嘉斌、孟莉雯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业务):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 电子邮箱:********6@qq.com 邮编:200050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144761) 银行账号:********8 出售比选文件联系人(财务):韩晓旭、孟韵倩 联系地址(购买文件):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21楼 联系电话:021-62261521、021-62263591 传真:021-62262221 比选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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