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开发区深圳路交通运行环境优化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日照市开发区深圳路交通运行环境优化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采购人: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日照经济开发区大队
联系方式:****-*******
地 址:日照市天津路61号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晨旭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地 址:日照市聊城路166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日照市开发区深圳路交通运行环境优化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CXRZ2019-039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招标 内容 | 数量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 金额 |
1 | 日照市开发区深圳路交通运行环境优化项目 | 1宗 |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供应商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5.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现场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29.78万元 |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01月16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晨旭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聊城路166号)。
3.方式:现场报名。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5.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磋商文件购买手续:
5.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在供应商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时间要求为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计算,前六个月以内;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
5.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原件。
5.3 供应商资质证书原件。
四、公告期限: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01月16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1月20日15时30分至2020年01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晨旭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
3. 供应商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1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晨旭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经理联系方式:****-*******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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