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1年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工程,已由巴马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巴发改【2011】142号、巴发改【2011】235号、巴发改【2011】236号文批准建设,并在巴马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项目业主为巴马瑶族自治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并已基本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2011年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2.2 建设规模:该工程共分为三个标段进行招标,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甲篆乡政府,共60套,建筑面积3600㎡;第二标段:巴马镇盘阳中学,共24套,建设面积1296㎡;第三标段:凤凰乡凤凰中学,共48套,建筑面积2575㎡.

2.3 招标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证明材料,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

3.2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要求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广西区外的企业须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备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4.1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9月14日~2011年9月20日

4.2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9月14日~2011年9月20日

(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4.3报名地点:河池市思源路1号(河池市建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4.4 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以下证件到现场报名:

(1)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

(7) 广西区外的企业同时提供《驻桂企业单项承接工程项目登记表》或《广西壮族自治区驻桂承接工程项目年度登记表》复印件,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备案表中人员。

(8)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招标人将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另行通知,逾期不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河池市建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河池市思源路1号)。

5.3 报名及资料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地点。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巴马瑶族自治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李正东

联系电话:135*****013


招标代理:河池市建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费 工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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