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李参故居修缮工程(施工)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
长乐李参故居修缮工程(施工)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 SYZB[2020]-0001
福州儒匠营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纵横伟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恒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合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李参故居修缮工程(施工)已由 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人民政府 以 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人民政府会议纪要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盛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13363元,K值为:10%,发包价为:733019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古建筑修缮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乐李参故居修缮工程(施工)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813363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文物保护施工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古建筑范围)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省级以上(含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职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投标时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 黑名单 ”管理期限内,按否决投标处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盛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肆仟整(¥14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 2月 10日上午10时00分止,地点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一个凭证仅代表一名投标人)。
7.2.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人民政府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新明路111号 ;邮编: /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盛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闽发大厦1205,
邮编: 350001
电话:138*****743,传真: ****-********
联系人: 杨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司法局首占司法所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新明路111号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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