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照明设施招标公告

路灯照明设施招标公告

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路灯照明设施项目公示

公 示

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用于濮阳市工业大道路灯照明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供应商资质要求及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规格、技术要求予以公示,所有潜在供应商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1年9月19日17:00点前(节假日除外)以书面形式(附证据)递交到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的条件:

1、灯具要求;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招标项目的生产商,注册资金≥2千万元;具有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灯具检测报告;3C认证证书,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安全体系认证,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

投标时提供所投灯具的样品。 供货期限自签订合同起20天。

2、灯杆要求: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招标项目的生产商,注册资金≥2千万元;具有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灯杆检测报告;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安全体系认证,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供货期限自签订合同起20天。

3、箱变要求: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谈判项目的生产商,注册资金≥2千万元;具有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箱式变型式试验报告;具有招标相应产品的3C认证证书;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安全体系认证;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供货期限自签订合同起20天。

4、电缆要求;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招标项目的生产商,注册资金≥2千万元;3C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安全体系认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所采购电缆型号的检验报告(原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提供电缆样品1m,样品上需有国家标准规定的标志。供货期限自签订合同起20天。


二、招标项目数量及规格


产品名称

型号

数量

路灯灯杆

15米

425

路口灯灯杆

16米

8

路灯

400W

425

投光灯

400W

48

箱式变电站

100KVA

7

电缆

YJLV22-1KV/4*25+1*16

46000

电缆

YJLV22-1KV/4*6

2200

三、招标项目技术要求:

序号

商品

名称

详细参数

1

灯具

灯具(含电器)质量标准及要求

1、灯具为整体灯具,含符合采购要求的全套电器。

2、所供灯具应符合以下标准:

(1)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1—7000.5—1996。

(2)光度测试结果 GB9468—88;光学系统 BS5489。

(3)光源及电器获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CCC认证及BSI安全认证标志。(原件)

(4)灯具表面处理采用国内最新工艺或参照QB1551—92。

(5)镇流器 GB/T15042—94;触发器 QB1115—91;

电光源 GB13259—91;电容器:GB/T18504—2001;

电器连接 GB7000.1—GB7000.5—1996。

(6)灯具的检验报告原件

3、所供灯具应符合以下要求:

(1)除图纸另有要求外,灯体采用高压铸铝外壳,高纯硅橡胶密封,外表干净、无明显划痕。反光器采用高纯铝,并经阳极氧化处理,表面真空镀膜。

(2)灯具透明罩为高强度钢化玻璃或PMMA耐老化(2年内不能有变色现象)有机玻璃罩,透光率达到95%以上,耐高温250℃以上,无气泡及划痕。通过透明罩的光,不应在地面上产生明显的亮暗斑点。

(3)配光合理,除有合理的配光角度外,配光曲线应平滑无突变,同时反光器的设计应满足光源的正常工作条件。

(4)所用电器应符合本工程所选灯具的安装要求,并随灯具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电器产品电气性能质量检测报告。

(5)电器应有功率补偿措施,补偿后功率因数不低于0.9。

(6)灯具效率不低于80%,防护等级为IP66。

(7)应具有较高的机械性能和耐热性能;具有较好的电绝缘性能和耐腐蚀性能,防触电保护等级一级。

(8)紧固件螺丝、螺母为不锈钢件。

(9)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灯罩破裂等现象,外包装完好无损。

4、随灯具产品提供配光曲线或光强分布图、灯具效率、等照度曲线图、等光强曲线图,利用系数曲线图等技术资料。

5、灯具应抽样进行温升和光学性能测试,结果应符合GB9468—88的规定。

6、单火灯灯重不低于12KG。(不包含光源电器及电器安装板)

7、另额外提供光源总数10%的光源,由用户单位保存、使用。

2

灯杆

灯杆质量标准及要求

1、灯杆应符合以下国家或行业标准:

(1)焊接 GB985-88、GB986-88、GB/T12469/3323-1989Ⅲ。

(2)镀锌 GB7003-86;表面处理 GB44-83、GB1551-92、GB6807-86。

(3)防腐处理 GB/T9790 GBJ36011 GB/T11373。

(4)灯杆的检验报告原件。

2、灯杆应达到以下要求:

(1)选用优质钢材,厚度及外形符合设计要求,加工部位无毛刺;灯杆整体强度满足环境及使用要求。

(2)灯杆为一次成形,无横向焊缝,纵向焊缝匀称、无虚焊、焊渣、打磨平滑。在水平放置且无负荷的条件下,直线度误差应小于0.3‰。

(3)灯杆及配套金属构件经热镀锌处理,镀锌后不得进行任何机械加工,按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表面静电喷塑处理。因校直等因素做修改的部位及面积不得超过规范规定。

(4)底盘规格及地脚螺孔的位置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尺寸,允许误差为±1mm,否则视为不合格。底盘应与杆体轴线垂直。

(5)灯杆开口为加强型,所有加工部位应无毛刺。

(6)灯杆门有可靠的防盗措施,加Φ6镀锌圆钢防盗链,关闭后与杆体间缝隙≤1mm。

(7)紧固件螺丝、螺母为不锈钢件。

(8)在灯杆内应设置接地螺栓等连接装置,并在大批量生产前报设计单位同意,以协调施工方案。

(9)应与灯杆同时完成塑料配电板的制作以及保险装置、漏电自动开关的安装和配线。

(10)应随灯杆提供必要的灯杆开门扳手(不低于10套)及总数10%的灯门,并由用户单位保存。

(11)灯杆应单根包装后装卸和运输,严禁损坏外表面。

3

箱变

1、箱式变电站应包含以下主要部件:

箱变型号SZ11-M-10/0.4

(1)选用油浸式全密封节能变压器。

(2)高低压变电设备及合理的配电系统。

(3)符合需方要求的路灯控制终端及微电脑控制器。

(4)安装箱式变电站所需全部配件(不含基础,但应提供基础的预埋件及基础附件)。

2、箱式变电站在运输途中应有防潮、防雨措施。

3、箱式变电站运抵现场后,应及时进行外观检查,需方认为必要时,可进行器身检查。主要检查项目为:

(1)有无机械损坏,附件是否齐全,各组织是否松动或脱落,内部电器及连接是否损坏。

(2)密封处是否有渗油现象。

4、箱式变电站运行前的检测按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运行条件后可投入运行。在此过程中发生的检测费用由供方负担。

5、箱式变电站投入运行后,在供需双方监督下,连续正常运行24小时无异常,则该产品为合格,需方才能办理验收手续。

6、使用条件:

(1)海拔高度:200m

(2)最大风速:40m/s

(3)环境温度:-20℃~+50℃

(4)相对湿度:75%

(5)地震烈度:VII度

(6) 安装地点:户外

7、所供箱式变电站应符合以下要求:

(1)所有货物均要提供基本线路图(一次、二次)。

(2)所有货物要有电容补偿装置,容量按变压器容量的100%进行补偿。

(3)箱式变电站内使用的所有设备及电器必须为符合国家标准,经过3C认证的国内外名牌产品,并提供相应技术资料和有关证件。

8、所供箱式变电站的基本技术参数

(1)绝缘水平:按现行国家标准执行。

(2)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按现行国家标准执行,损耗越低越好,为减少附加损耗应采取屏蔽等措施。

(3)变压器抗短路能力

按现行国家标准执行,并提供抗短路能力的校核计算保证书。

(4)其他如额定短路耐受电流、额定峰值耐受电流、雷电冲击耐受电压、温升等均按现行国家标准执行。

9、其它方面的要求

(1)箱式变电站符合技术要求的同时与同类产品相比,在整体设计上尽量做到体积小、重量轻、外观优美、布局合理。

(2)箱式变电站应达到现行相关标准和生产厂家自行标准,保证至少20年不用进行吊芯检查、大修等维护工作。如在使用期内由于质量问题发生漏油或渗油,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之日起,两周内必须处理完毕;如无法修理,则在接到需方上述通知之日起四周内,必须更换一台新的型号完全一样的箱式变电站。

(3)必须在低压配电室内预留高1200mm*宽800mm*厚600mm空间备用,并为计量预留独立的安装空间。低压熔断器至箱体底部高度不低于500mm。

4

电缆

1、电缆应符合国家标准GB12706-91、GB6995.5-1986的有关规定。

2、电缆应达到以下要求:

(1)按批查验合格证,合格证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安全认证标志。

(2)外观检查:包装完好,电缆头密封。抽检的电缆绝缘层完整无损,厚度均匀,电缆无压扁、扭曲、表面划伤等现象,铠装不松卷。电缆外护层有明显标识和制造厂标。

(3)不同型号电缆必须分别装盘,同一盘内不得有接头。每盘长度不低于2km

(4)每盘电缆要比投标数量多供应1米的剖验长度。

(5)剖验时,电缆内应干燥,铠装排列规范,填充芯料密实,芯线排列整齐,芯线绝缘层应分色且标识清晰、间隔合理。

(6)按制造标准,现场抽样检测绝缘层厚度和圆形线芯的直径,绝缘厚度符合规范规定,线芯直径误差不大于标称直径的1%。

(7)按制造标准,现场检测绝缘电阻不小于20MΩ。

(8)每盘不小于2000m。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9月15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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