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布点、采样、样品制备和检测分析等服务一包、二包、三包、四包招标公告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布点、采样、样品制备和检测分析等服务一包、二包、三包、四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THCG[2020]0004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布点、采样、样品制备和检测分析等服务项目已由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X〔********〕-0004号批准采购,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采购人为吉林省生态环境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吉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布点、采样、样品制备和检测分析等服务项目。

2.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3 服务内容: 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布点、采样、样品制备和检测分析等服务,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4 项目信息:

包号

地市

地块数量(个)

预算(万元)

一包

长春市、公主岭市

53

583.00

二包

吉林市、梅河口市

50

550.00

三包

白山市、通化市、延边州、长白山管委会

59

649.00

四包


松原市、白城市、四平市、辽源市

48

528.00

预算总金额:23,100,000.00,贰仟叁佰壹拾万元整

2.5 服务周期:2020年10月底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并通过国家评审。

2.6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内容要求及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供应商应能根据企业生产工艺、生产历史,判断地块内土壤、地下水潜在污染区域;有能力组织具有水文、地质钻探经验的钻探队伍,开展土孔钻探和地下水采样井建设及相关样品采集;具备CMA或CNAS实验室资格认证,检测能力范围基本涵盖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检测项目。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供应商,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

3.4 供应商可参加一个或多个包号投标,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包(兼投不兼中)。评标按第 1 包至第4包的顺序依次进行评标。根据各供应商可投标多个包,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包的原则,在以前包评审结束已被确定为中标的供应商将不被确定为其他包的中标人。

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截止本项目开标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查询到“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记录等具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3.7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8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一旦查实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9受到“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省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检测数据质量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的检测机构,不得参与此次工作(详见吉环办字〔2019〕5号)。

3.10 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于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省政务大厅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1)法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2)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单位均需满足)。

4.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0年2月3日9时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进行开标。

5.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每包不少于4.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联 系 人:毕先生

地址:长春市浦东路813号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工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1416号(设备大厦5楼506室)

电话:0431—********

监督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析 检测 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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