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实业有限公司长沙轨道交通第三轮建设规划线路物业综合开发(TOD)规划咨询项目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实业有限公司长沙轨道交通第三轮建设规划线路物业综合开发(TOD)规划咨询项目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设计前咨询服务 | 长沙轨道交通第三轮建设规划线路物业综合开发(TOD)规划咨询项目 | (一)规划及设计咨询目标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拟用“轨道+物业”的开发模式建设地铁线路,目的在于尽量利用轨道交通的优势,在沿线搭配物业发展,建立多个新的优质生活社区,打造了一个高效的公共交通网络,把轨道交通的外延化效益最大的内部化,以支持轨道交通的长远发展。为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到地铁线路的融资、建设与运营中,本项目应基于现有城市规划,结合轨道交通引导新市镇开发(TOD)的理念、市场情况和趋势及创新思维,优化地铁沿线站点周边1000米范围内土地的规划,并就重点发展区提出城市设计及TOD开发要点,使之能达到利用轨道交通带动新区发展并提升客流和土地利用价值的目的。在选定重点地块后,完成该地块的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分析及评估土地价值及开发收益,使政府当局可以考虑利用该等地块的开发以解决地铁PPP建设模式和投融资问题,谋求轨道交通运营的财务可持续性。具体来说,本项目的研究设计主要有以下目的: (1)从城市以及开发利益主体的角度出发,对地铁沿线进行规划背景梳理、房地产市场调研、土地资源筛查与土地价值大盘测算(不调规)。详实了解和控制土地资源情况,并对土地开发价值初步掌握。 (2)对地铁线路各区段以及各站点周边土地进行产业规划研究与物业组合研究,深入研究地铁建设带来的机遇和能级提升,对各站点周边土地规划进行优化,并测算调规后的土地开发价值。 (3)在市场研究结论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空间验证以确保调规方案的可行性。同时结合地铁线路的工程进展,重点研究轨道与开发的规划边界和工程边界,确保轨道和土地开发暨能满足各自开发计划、又能在空间和程序上互相协调整合。 (4)从长沙市以及轨道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研究城市和企业层面的TOD发展战略,厘清政府与轨道建设运营主体开展TOD工作的职责,建议地铁线路的投融资模式以及所需的政策法规和体制机制,设计TOD项目推进的路线图和开发节奏。(二)规划及设计总体原则 (1)创新性:规划建议和设计方案要有杰出的,独特的和唯一的特点,所提出的规划和设计布局要与长沙市现有的物业发展有较明显的区别,关键的标准包括高度的设计创新思想,原创性设计等。在融合当地情况的同时,要有创新的能力和有新颖的视觉观点,可以把有关的综合住宅和商业发展项目提升为在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领域中的亮点。(2)可持续发展及操作性:设计方案必须要充分考虑和展示可建造性,可持续性和成本有效性。(3)市场可销售性:设计方案必须要充分考虑和展示市场研究顾问在市场可销售性方面的建议。如果设计方案在建筑密度,规划布局,概念设计等因素方面与现行市场取向相违背,顾问公司有必要通过多方合作,使设计方案最优化,迎合市场需求。 (4)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站在经营城市的角度,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将城市规划与产业规划相配套。(5)经济效益原则:应从经济效益的近期与长期、全局和局部等方面出发,统筹兼顾,项目由整体开发运营,应考虑到成本和效益的原则。本项目的规划和设计除满足上述总体设计原则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1)以尊重生态、注重环保、合理布局、完善配套、弹性开发为规划设计原则。(2)以先进的综合居住和商业规划理念为指导,借鉴“轨道+物业”的成功开发经验,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打造一个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绿色环保社区。(3)充分利用轨道的便利,考虑项目道路系统与地铁站直接连通,鼓励利用轨道出行,以减少交通的拥堵和避免废气对城市环境造成污染,体现绿色交通与环保概念。(4)以人为本,合理的组织各种交通流线,人车分流,营造安全、便捷的步行环境,提升社区生活品质。(5)综合考虑场地的各种限制条件,并结合周边环境对各种不利因素(噪声、污染、采光和视线遮挡等)进行有效规避与处理。(6)注意各个地块和各种建筑空间的有机结合及过渡,营造错落有致的城市天际线。(7)提供足够的公共配套设施及绿化空间,注重人性化的公共空间设计,提供优质生活环境,增加项目的整体吸引力。(8)商业与居住平衡规划,提升市场价值;(9)创立优质的综合居住及商业开发模式,发挥示范及幅射作用,以带动周边地块发展。(10)满足现行的国家和长沙市关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人防、消防、环境保护、节能、设备等有关规定、规范、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关注到长沙地区气候以及当地建筑法规的独特性。(11)尊重当地社区历史、风貌及文化,同时进一步探讨旧区改造与城市更新的可能性。(12)落实“公交都市”发展理念,提升公交系统对城市发展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 1 | 项 | ******** | ******** |
无
1.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和注册规划师资格,必须人、证、单位合一,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60个月内,须具有一个(含)以上单项合同范围不少于3个新建车站的城市“轨道 物业”综合开发项目研究业绩。
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4、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处罚期尚未届满)等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事项内容:
(一)、起草、编制采购文件;(二)、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三)、组织采购答疑会;(四)、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五)、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六)、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七)、邀请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八)、组织评审活动,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协助评审委员会编写评审报告;(九)、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十)、发送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十一)、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十二)、整理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十四)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48985.85元,由中标人全额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此部分费用。采购文件中其余部分有与本条款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10、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人: | 长沙市轨道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吕强 | 联 系 人: |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电 话: | ****-******** | 电 话: | 136*****738 |
地 址: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杜花路166号十二楼 | 地 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B座5层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0 年1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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