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备品备件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备品备件招标公告
宁夏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备品备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交通信息监控中心
1、招标条件
为确保宁夏高速公路收费系统正常运行和全区公路机电维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本招标项目已由宁夏交通运输厅以宁交函【2011】360号文件批准,目前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宁夏交通信息监控中心为项目业主和招标人,现对宁夏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备品备件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我区第一条高速公路自1999年底开通以来,部分路段收费站机电设备至今使用近10年,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加速了收费系统设备及线路的老化进程。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集中采购一批收费系统备品备件设备对运营时间较长的石中高速北段、姚叶段、南段、银古高速部分收费站的收费系统老旧设备、站级监控系统和线路进行更新;对中卫、宣和等4个收费站的UPS供电设备进行更新;维护银川片区外场监控摄像机和情报板的故障部件。
本项目招标采购的主要设备见下表:
设备(材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设备(材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车道控制机 | 台 | 27 | 52‘液晶显示 器(工业级) | 台 | 15 |
32路视频光端机 | 对 | 1 | 9画面分割器 | 台 | 14 |
16路视频光端机 | 对 | 7 | UPS电源10KVA | 台 | 4 |
16路语音光端机 | 对 | 8 | UPS电池65 AH | 块 | 80 |
16路报警光端机 | 对 | 8 | 参数稳压器10KVA | 台 | 2 |
本次设备采购的交货地点为宁夏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大楼(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收费系统工程分项资质。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4) 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9月15日至2011年10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大楼1015房间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0月10日10:00时,地点为宁夏招标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4楼)。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交通信息监控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吴先生
邮 编:750011
电话(传真):****-*******、*******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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