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外网无线改造重新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外网无线改造重新招标公告
卢湾区人民检察院外网无线改造项目重新谈判公告
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受用户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LWZFCG11-10139
2、项目名称:卢湾区人民检察院外网无线改造项目
3、需求简介:主楼7层+辅楼3层实现室内无线宽带全覆盖,含约30个AP、2年50M宽带费等。(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4、项目预算:约34万元。
二、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应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3、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及售后服务支持;
4、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如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5、同等条件下,优先从中小企业、福利企业采购;
6、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20~22日,9:00~16:00(********蔡/********徐);
2、报名地点: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斜土路222号201室);
3、报名须带的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税务登记证原件、(3)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原件、(4)外地企业须提供在本市的联系方式(如是),必须满足资格条件3、(5)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4、谈判文件获取时间与获取方式:资质校验通过的供应商可于2011年9月20日-9月23日期间登录卢湾区政府采购网凭CA证书密码免费下载谈判文件,也可以报名时带U盘到免费领取谈判文件。
注:非“上海政府采购网”会员的供应商可以予以报名登记,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登记手续,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四、现场踏勘
初步定于2011年9月23日10:00。由采购中心统一组织成功报名的供应商在卢湾区人民检察院(建国中路28号)门口集合。如果踏勘中发现项目需求有实质性变更,采购中心以传真或邮件的方式作书面澄清,请供应商收到后及时回复。最终需求以谈判结果为准,故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般不因需求调整而延后。
五、谈判响应文件提交
1、谈判响应文件投交截止时间:2011年9月28日10:00。
2、谈判响应文件投交地点: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斜土路222号201室。
六、谈判安排
谈判时间初步安排在2011年9月29日下午(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谈判地点初步定为上海市卢湾区斜土路222号103会议室。如果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多于三家的,将根据谈判小组依照规定确定的三家或三家以上的谈判名单,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其参加谈判;三家及以下的,通知所有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未收到电话通知的供应商不再参加本次项目的谈判。
七、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单位: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斜土路222号(近局门路)201室
联系人:蔡胤
电话:******** 传真:********
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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