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监站船用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渔监站船用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启东市政府采购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QDXJ********9YQ(二次)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市财政局下达采购执行通知书(启财采字2011[279])中的启东市渔监站船用设备项目进行二次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号用户单位通知书号品名、规格单
位数
量备 注
1渔监站279船用雷达:ICOM MR-1000RII(标准配置)台1
2船用无线电话:ICOM-IC-GM1600E(标准配置)台2
3可运引柴油机:2135(旧机器)台1

说 明:
一、上表中未有明确限价的以财政预算为最高限价,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对于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生产或经营相应产品的经营范围,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同时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2、报价文件请于 2011 年 9 月 22日 上 午 09:30 前密封送到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业务二科2号投标箱并至陈海红同志处登记(如以快递方式提交本询价文件的,必须在快递封面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电话等,不受理传真等形式的报价文件),逾时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业务二科****-******** 信息科****-********
地 址: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
3、报价包括货物运输、安装、服务、税金、成交服务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4、成交供应商应向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交纳成交额0.4%的服务费。
四、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经合法渠道进货的全新、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合格产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须到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见证。因采购人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三日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报告,否则按违约处理。
所供货物必须在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后的 7 天内(日历日)免费送至采购单位并安装调试完毕,否则按违约处理。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横向单栏报价最低者成交。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附:报价表范本
报 价 表
询价编号: QDXJ********9YQ(二次)


号用户 单位通知 书号品名单
位数
量单价
(元)金额
(元)备注
1渔监站279船用雷达:ICOM MR-1000RII(标准配置)台1
2船用无线电话:ICOM-IC-GM1600E(标准配置)台2
3可运引柴油机:2135(旧机器)台1

单 位:        (须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时 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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