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音街121等营业房使用权招标公告
佳音街121等营业房使用权招标公告
金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位于佳音街121等营业房使用权
招租公告
金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位于佳音街121等营业房使用权,经市财政局批准,现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投标人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投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单位:金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单位地址:青春路211号
二、招租内容:见附表:
标的 | 房屋地点 | 面积 (m2) | 租期(年) | 保留价 (元/年) | 保证金 (元) | 使用范围 |
1 | 佳音街121号 | 33 | 3 | 8000 | 800 | 营业用房 |
2 | 佳音街123号 | 40 | 3 | 8500 | 850 | 营业用房 |
3 | 青春路160号 | 522.43 | 3 | 50000 | 5000 | 办公用房 |
备注:具体情况请投标人到现场踏勘 |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经营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于2011年09月16日 08时30分至 2011年09月22日 16时30分前(上班时间)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5号窗口(双龙南街1698号)报名并购买招租文件。投标人每人只允许投一个标的,同时按所投标的的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各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租内容附表。招租文件售价5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自然人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投标书提交截止时间:2011年09月26日 14时00分整;
开标时间:2011年09月26日 14时00分;开标地点:三楼开标一室。
七、投标保证金:
应于2011年09月22日 16时30分前交纳到交易中心指定帐户。
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名称:金华市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金华分行营业部
帐号:****************97761-09058
交款地点:金华市双溪西路191号(恒丰大楼) 一楼营业厅VIP窗口
八、本次招租有关信息刊登网址:www.jhz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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