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溪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建瓯市溪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ZH2011-04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瓯市溪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已由 南平市水利局 以 南水建管〔2011〕7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瓯市吉阳溪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建瓯市吉阳溪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建瓯市溪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3 建设地点:位于建瓯市吉阳镇胜利村境内
2.4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
2.5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为300万元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为准。
2.7工期要求:总工期4个月,施工节点为:具体开工日期及其他节点工期服从招标人实际安排。
2.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具有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核发的有效的《企业信用登记备案书》;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5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
3.6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注册正式职工;
3.7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质检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岗位证书;
3.10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9 月16 日至2011年 9月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 12 时00分,下午3 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六一北路福新路口华盛大厦27层H单元)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要求: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制度,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图纸每标段每套人民币 1000 元,文件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采用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7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 9月 30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建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瓯市建设局大楼东侧水西金钱巷26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的凭证复印件(原件核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瓯市吉阳溪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有限公司;
电话:138*****556 ;
联系人:葛华兴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福州市六一北路福新路口华盛大厦27H ,邮编: 350001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吴燕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东水支行 ;
账户名称: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账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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