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管理处工程汽车及服务招标公告

市政工程管理处工程汽车及服务招标公告

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工程汽车及服务采购的招标公告

受 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委托,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所需的 工程汽车及服务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QZWS*******-1

2、项目名称:工程汽车及服务

3、招标内容及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4、最高限价:合同包一(16米直臂高空作业车):475000.00元

合同包二(19米进口上装高空作业车): 675000.00元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2。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1年 9 月 16 日起至 2011年 10 月 10 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招标文件备索:泉州市政工程汽车招标文件(定稿).doc

8、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元,若邮寄,需另加5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9、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 银行转账方式提供投标保证金(拒绝现金),并于2011年9 月 15 日下午17:00前到达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否则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开标结束后,保证金的退还工作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12.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处理。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第六章的格式,一式两份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人提出。否则将不予接收(受理)。

11 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 10 月 11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3、开标时间:2011年 10 月 1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4、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

15、监督单位:泉州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采 购 人: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联 系 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泉州市区新华路 邮 编:362000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 邮 编:362000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152*****007

联系电话:****-********

传 真:****-********

开户名称: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泉州清源支行

账 号:7343 1101 8260 0005 562

保证金确认:陈小姐

联系电话:****-********

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网址:www.fjqzws.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