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P大屏幕设备

POP大屏幕设备

POP大屏幕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nbsp;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POP大屏幕设备采购,已由中核武汉核电运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nbsp;100%nbsp;,招标人为中核武汉核电运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代理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nbsp;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POP大屏幕设备应用于某全范围模拟机项目。POP大屏幕设备用于显示核电厂重要系统及设备的状态参数,为运行人员迅速掌握重要的参数信息提供有效手段。由于模拟机需要与主控室保持一致,故该设备与主控室大屏幕的外观、功能、性能的相似程度最为关键。

技术规格书对所需采购的POP大屏幕设备的技术规格和数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用于指导项目大屏幕系统的现场供货及技术服务工作。

3.nbsp;招标范围

供货内容包括模拟机用大屏幕系统一套及相关的服务、资料。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4.nbsp;投标人资格要求

4.1nbsp;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交货及相关服务;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证一致。

4.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且满足所投标设备要求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能力及合格资质;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明或者所代理品牌的生产许可证明。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4.3投标人提供的大屏幕机芯单元可以满足1280*1024(5:4)的信号源分辨率,并能将显示画面铺满1590×1270大屏幕显示单元。投标方需针对本条款提供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4.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或者采购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3年内未涉及重大诉讼。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4.5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相关部门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名单,未发生不良履约行为。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4.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中如有国外采购的产品或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4.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nbsp;招标文件的获取

5.1nbsp;发售时间:2020年1月9日9:00nbsp;—nbsp;2020年1月17日17:00(北京时间)。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报名本招标项目。并于支付每个招标文件包的不返还费用500元后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未正式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2nbsp;潜在投标人应该通过电汇(须注明用途)向招标代理机构的银行账号(如下表所示)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只有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门确认收款后,投标人才能获得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先行提供如下内容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对口人邮箱(liy@mails.cneic.com.cn):

(1)招标文件购买记录表(详见公告附件1)

(2)汇款凭证截图

(3)本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它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如有)复印件。

(4)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投标报名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注:采用汇款方式获取文件的,汇款附言请证明如下信息:

1.联系人:李昱

2.项目关键词:POP大屏幕设备

开户名: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

账号

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北京。

********4992

nbsp;

6.nbsp;投标回执

潜在投标人在收到本招标公告(邀请函)后,应填写“投标回执”(见公告附件2)并签字盖章,并于投标截止时间7日之前以传真或扫描、邮件方式发送招标代理机构。

7.招标文件的保密要求和所有权

所有的招标文件均属招标人所有,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按照招标文件准备和提交标书。在招、投标前后和招、投标期间,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出于其它目的和用途泄漏和发布招标文件或附录中包含或参考的信息。如果投标人违反了此处规定的保密责任,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无条件地取消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8.nbsp;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6日上午09:30,递交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甲1号(月坛北街1号院南门向北约60米,中核清原公司北侧,三十五中南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nbsp;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和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相同。

10.nbsp;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投标程序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招标公告由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的在线注册和在线报名工作。

11.nbsp;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武汉核电运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族大道1021号

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华远街9号

邮编:430000

邮编:100032

联系人:李家论

联系人:李昱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lijl09@cnnp.com.cn

电子邮件:liy@mails.cneic.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4992

11.免责声明: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代理本项目的国内公开招标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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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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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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