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桐镇程家源茶厂炒青茶设备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
梓桐镇程家源茶厂炒青茶设备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
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分散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梓桐镇程家源茶厂炒青茶设备采购项目”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应标人,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如下:
1、采购编号:FZJKJCA[2019]011号
2、项目名称:梓桐镇程家源茶厂炒青茶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
标项 | 采购内容 | 数量 |
1 | 10万大卡颗粒机 | 6 |
2 | 20万大卡颗粒机 | 3 |
3 | 55型揉捻机 | 2 |
4 | 上料机 | 1 |
5 | 10平方烘干机 | 1 |
6 | 杀青机 | 1 |
7 | 喂青机 | 1 |
8 | 炒干机 | 4 |
9 | 八角炒干机 | 2 |
合计 | 202200.00元 |
4、合格的应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安装维护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01月12日至2020年01月18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在应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方式:供应商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前往淳安县千岛湖镇南山二路11号(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现场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3)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7、应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20年01月15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南山二路11号(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
8、开标时间与地点:2020年01月18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南山二路11号(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
9、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如认为采购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应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受理地点: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淳安县千岛湖镇南山二路11号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唐俊平;联系电话:137*****889。
标签: 青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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