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小学校园文化氛围布置(标识导视类物料)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小学校园文化氛围布置(标识导视类物料)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小学校园文化氛围布置(标识导视类物料)服务类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小学 | ||
行政区域 | 东侨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1月12日23:30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20年01月12日23:06至2020年01月17日23:06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20年01月12日23:06至2020年01月17日23:06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01月12日23:06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郑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594 | ||
采购单位 |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小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陈普路8号504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594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6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1*****785 |
受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小学委托,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903]HZXM[CS]*******、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小学校园文化氛围布置(标识导视类物料)服务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国内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编号:[350903]HZXM[CS]*******
2、项目名称: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小学校园文化氛围布置(标识导视类物料)服务类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
1 |
| 198000 | 396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2)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3)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4)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特殊要求:
包:1
明细 | 描述 |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补充说明 | ① 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②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本磋商文件若有与此处补充说明不同的,以此处的要求为准。 |
国家强制要求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3C认证、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该产品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采购货物若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并提供品目清单目录及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磋商文件随同本项目磋商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磋商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采购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20-01-12 23:06报名截止时间2020-01-17 23:06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01-23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605室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0-01-23 09:00,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605室
11、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无。
12、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13、本项目采购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小学
地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陈普路8号504室
联系人姓名:尤老师
联系电话:135*****594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605室
项目联系人:小郑
联系电话:151*****785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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