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油一厂2020年-2021年地面产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采油一厂2020年-2021年地面产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2020年-2021年地面产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2020年-2021年地面产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西北分部)。该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框架协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2020年-2021年地面产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框架协议。
2.2建设地点: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
2.3框架协议有效期:2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4标段划分:/个标段。
2.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
300万元
2.6标段招标范围:
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2020年-2021年地面产能建设工程及技改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2.7按照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定排名前2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内容为地面产能建设工程单井集输管道勘察设计;第二中标人承包内容为站库集输系统技术改造相关项目勘察设计。
2.8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
①重点项目及一类项目中的招标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天然气专业设计乙级(油田地面)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③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 GA1级 ,压力容器 A1/A2级);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6年以来有(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石油天然气地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经理持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6年以来有(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石油天然气地面建设工程)设计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4勘察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6年以来有(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石油天然气地面建设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负责人执业业绩。
3.5设计技术负责人分别持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6年以来有(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石油天然气地面建设工程)设计相应专业负责人执业业绩。(适用涉及特种设备的设计人员应有与设计范围相适应的设计资格和设计审批资格)
3.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7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3.8投标人应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2002 年 7 月 26 日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9 次会议通过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管理规定》(2005 年 8 月 15 日新建法[2005]6 号)要求在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依法办理完成工商、税务登记等有关手续后,方可在自治区境内承揽工程。投标人在开标前完成进疆备案。
3.9投标人受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限制投标处罚的不得参与投标。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0年1月11日 10:00至2020年1月17日 18:30。
(2)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1月17日 18:30。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2月11日 10:30。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7.1开标时间:2020年2月11日 10:30。
7.2开标场所(适用于现场开标):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长春南路466号西北石油科研生产园区BM101。。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长春南路466号西北石油科研生产园区BM101。。
8.其它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名称: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长春南路466号中石化西北石油科研生产园;
邮编:830011;
联系人:蒲育;
电话:189*****398;
传真:****-*******;
电子邮箱:hanxia.xbsj@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长春南路466号西北油田科研生产园区A505;;
邮编:830011;
联系人:康江涛;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kangjt.xbsj@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西北分部
202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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