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丰泽大队一中队综合楼装饰工程招标公告的答疑公示

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丰泽大队一中队综合楼装饰工程招标公告的答疑公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丰泽大队一中队综合楼装饰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丰泽大队,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丰泽大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为197.0746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为197.0746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为197.0746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1.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文件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②、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6.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1月06日至2020年01月1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招标代理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5幢1306-1308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5000元(叁万伍仟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形式(入围后的20家投标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即可)。投标保证金应用信封或档案袋密封,在上面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若投标单位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将被拒绝其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9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提交地点: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5幢1306-1308室);

注: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开标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丰泽大队

地址:泉州市,邮编:362000

电话:181*****158,传真:/

联系人:苏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5幢1306-1308室,邮编:362000

电话:****-********137*****158,传真:****-********

联系人:小杨

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丰泽大队一中队综合楼装饰工程

变更通知

各投标人:

1、本项目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9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提交地点: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5幢1306-1308室)。”现修改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9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提交地点:湖美大酒店一楼 馨荣厅,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788号(侨乡体育馆旁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2、本变更通知作为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丰泽大队一中队综合楼装饰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本变更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变更通知为准。

招 标 人: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丰泽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01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饰工程 综合楼 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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