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工程招标公告

2011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工程招标公告


澄城县2011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澄城县2011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利厅陕水规计发〔2011〕344号文《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陕西省澄城县长宁河流域项目区(2011-2013年度)初步设计的批复》及陕西省水利厅和财政厅陕水规计发〔2011〕220号文《关于下达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计划的通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本年度总投资180.75万元,招标人为澄城县水土保持工作站,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进行招标。
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治理面积7.1km2,其中坡改梯53.33公顷,栽植水保林33.6公顷、经果林105公顷,封禁治理302公顷,保土耕作216.1公顷,修筑小型水保工程11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省外企业、各部委驻陕直属企业须持省水利厅出具的《入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企业信用登记表》原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1年9月22日至9月26日(节假日不休),每日08:00~12:00, 14:00 ~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资质证书(含主要人员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以及个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
4.2 招标文件3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2日9:30,地点:渭南神火宾馆五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联系方式
招标 人:澄城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地 址:澄城县东六路16号
联系 人:马超 电话:****-*******
代理机构: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审计大厦八层
联系 人:王惠民 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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