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智能电表低压采集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1年智能电表低压采集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1年智能电表低压采集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批比选项目2011年智能电表低压采集项目建设工程(共计11个项目)已由 四川省电力公司批准建设,核准文号川电营销【2011】73号文。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电力公司绵阳电业局(以下简称绵阳电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 ,比选人为四川省电力公司绵阳电业局。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批比选项目为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四川省电力公司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 委托公开比选 。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工程名称: 2011年智能电表低压采集项目建设工程
(2)建设规模:详见附表;
(3)建设地点:涪城区、游仙区、江油市、安县、梓潼县辖区;
(4)比选范围:比选范围为本工程项目内所有工作内容,采集器安装、集中器安装、调式上线、SIM卡购置、开卡(含通信费一年)
(5)工期要求:70日历天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标段划分:施工划分 11个标段(详见比选公告附表);
(9)质量要求:满足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相关规范和标准,一次性归档率达到100%、采集上线率100%、抄表成功率90%方为合格要求。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暂定级)承装类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法人。
3.2此次比选开选时,必须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以备查验。
3.3 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符合比选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3.4 外省企业中选后、签订合同前还需按川建发[2006]101号文规定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若不提供视为放弃中选;
3.5在电力系统有同类项目施工业绩证明(地市级及以上供电企业主管部门或运营单位出具的同类业绩证明),安装调试不少于5万户,采集上线率100%、抄表成功率60%;
3.6 在电力施工中无不良记录、无违规作业现象;
3.7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3.78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比选申请。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1年 9 月 19 日至2011年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绵阳市临园路东段54号临园商务大厦九楼)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报名: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单位鲜章
4.2各标段比选报名费为100.00 元。
5.抽签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5.1 当比选申请人超过3名(不含3名),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第二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1年 9 月 22 日9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绵阳电业局12楼会议室 公开进行抽签,从报名且到场的比选申请人中抽取3名作为比选被邀请人参加比选。
5.2 当比选申请人在2-3名时,比选申请人将直接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不举行抽签。
5.3 比选申请人不到场参加抽签或委托其他比选申请人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
5.4比选申请人参加抽签和购买比选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比选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单位鲜章)。
6.比选保证金
6.1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比选保证金打入代理机构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或标段。(比选保证金缴纳金额见附表)
6.2 比选保证金的形式:比选保证金必须以比选申请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交纳,可以是转帐支票、电汇(必须办完下帐手续)。使用支票、电汇要求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账上,否则视为未提供比选保证金,为无效比选申请。不能在比选现场以现金形式(包括信用卡)或未下帐支票形式交付,否则视为无效比选申请。
提供比选保证金资料如下:
户 名: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绵阳富乐支行
帐 号:********6645
联系电话:****-*******
传 真:****-*******
7. 比选文件的获取
7.1 凡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的,请于 2011年 9 月22 日 至 2011年 9 月 23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绵阳市临园路东段54号临园商务大厦九楼)购买比选文件:
7.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400.00 元,售后不退。
7.3 比选人 不提供 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8.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8.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9月28日09 点00分 ,地点为绵阳电业局222会议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四川省电力公司绵阳电业局
地 址: 四川省绵阳市剑南路西段16号
邮 编: 621000
联 系 人: 魏女士
电 话: ****-*******
比选代理机构: 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绵阳市临园路东段54号临园商务大厦九楼
邮 编: 621000
联 系 人: 张女士、金女士
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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