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窑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自控系统及仪表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磁窑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自控系统及仪表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宁阳县磁窑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自控系统及仪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宁阳县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对宁阳县磁窑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自控系统及仪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宁阳县磁窑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自控系统及仪表设备采购项目(含安装调试),主要采购内容有监控计算机,监视器,交换机,光端机,UPS柜,Windows操作系统,上位组态软件,PLC编程软件,PLC控制系统通信电缆,分体式超声波液位计,在线溶解氧测量仪,在线PH测量仪,分体式超声波流量计,COD在线分析仪,NH3-N在线分析仪,SS在线分析仪,压力变送器,差压变送器,电磁流量计,巴氏流量计,在线ORP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流量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A.具有独立法人的所投设备及材料的生产、制造及经营企业。
生产制造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人民币,所投设备及材料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及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 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代理商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具有生产厂家授权书,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制造许可证、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及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B.出具近三年三个以上设备及材料销售业绩。
C.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出具银行资信证明)。
D.具备系统集成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2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1年9月17日至2011年9 月23日上9: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山东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市虎山路35号)持下列证件报名:
生产制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生产制造许可证,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 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近三年设备及材料销售业绩、银行资信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代理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生产厂家授权书,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制造许可证、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及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近三年设备及材料销售业绩、银行资信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阳县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云峰 联系人:徐翔
联系电话:186*****006 联系电话:****-******* 138*****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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