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龙头家政服务企业改造与升级招标公告

大型龙头家政服务企业改造与升级招标公告

MYZC竞(2011)121号“绵阳市大型龙头家政服务企业改造与升级”项目正在发放谈判文件 (2011-9-17)
竞争性谈判邀请
编号: MYZC竞(2011)121 号

根据批准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由于时间紧急,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绵阳市商务局“绵阳市大型龙头家政服务企业改造与升级”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服务商参加竞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绵阳市大型龙头家政服务企业改造与升级;
2.项目编号:MYZC竞(2011)121 号
3.采购内容:大型龙头家政服务企业连锁门店建设、企业内部信
息化管理系统建设、企业网站建设、基本生产服务设备建设、培训实操教室建设、办公设备设施建设(详见谈判文件);
4.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
5.评定方式:经谈判及评审后的综合评分法。
二、竞标人资格
1、在绵阳市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家政服务企业实体,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连续开展家政业务三年以上,年安置能力300人以上;
2、具有丰富的家政行业服务经验和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重大人身事故和质量投诉事件;
4、符合招标文件关于资质的其他要求(见第五章相关内容);
5、外省外市大型龙头连锁家政服务企业总公司符合上述条件并在绵阳市境内设有独立家政服务法人企业且注册资本不少于 50万元者,其在绵设立的独立家政法人企业具备投标资格;
6、从事家政从业人员培训的学校不具备投标资格;
7、从事家政业务的个体工商户因不属企业的经济组织形式不具备投标资格。
8、从事养老院院、敬老院等公益性事业的机构,因不从事派员工到市民家庭开展老年人护理工作,不属于家政企业性质,故不具备投标资格。
三、竞标保证金
竞标者须向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交谈判保证金:叁万元,未成交单位评定结束后无息退还,成交者签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
收款单位: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 ****-*******
开 户 行:绵阳市商业银行新华支行
银行账号:****************2
交款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和开标时间前
竞标人凭银行进帐单换取收据,采购中心凭银行收款回单(已进采购中心账户)向竞标人开具收据。可提交现金。
交款截止时间:2011年9月26 日13:30前
四、谈判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且竞标资格不能转让;
五、购买时间
2011年9月17日至9月23 日17:00止(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除外);
六、购买地点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安昌路35号十三12号),联系电话(0816)2347112;
七、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9月26 日13:30
八、谈判时间:2011年9月26 日13:30
九、谈判地点: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大厅
十、项目咨询电话:(0816)******* 刘先生
(0816)*******(采购中心)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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