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艺术馆新馆设备招标公告

群众艺术馆新馆设备招标公告

闵行区集中采购信息--有关闵行区群众艺术馆新馆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闵行区群众艺术馆新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包件一:LED全彩屏采购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闵采招2011-176
(二)项目名称:闵行区群众艺术馆新馆项目 包件一:LED全彩屏采购
(三)采购内容(技术要求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闵行区群众艺术馆新馆LED全彩显示屏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交钥匙项目。
(四)项目预算: 250万元
二、合格的投标人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二)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三)投标人必须为所采购设备的制造商;
(四)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1个150 m2以上全彩三合一LED大屏幕显示系统全彩单体屏的成功业绩;
(五)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10〕19号)及闵财库〔2010〕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六)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七)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包件二:剧场座椅供货和安装项目采购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闵采招2011-176
(二)项目名称:闵行区群众艺术馆新馆项目 包件二:剧场座椅供货和安装项目采购
(三)采购内容(技术要求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闵行区群众艺术馆新馆项目剧场座椅的采购和安装,包括所有货物的设计、包装、运输和保险、安装、调试、检验、验收配合、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及备品备件供应、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等售后服务。
(四)项目预算: 38.42万元
二、合格的投标人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二)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三)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商或其为本项目指定的唯一代理商;
(四)须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五)应具有类似剧场坐椅项目的成功业绩;
(六)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10〕19号)及闵财库〔2010〕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七)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八)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包件三:弱电系统采购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闵采招2011-176
(二)项目名称:闵行区群众艺术馆新馆项目 包件三:弱电系统采购
(三)采购内容(技术要求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闵行区群众艺术馆新馆项目弱电系统的深化设计、供货、运输、安装、测试、调试、开放数据接口、验收、技防报验、试运行、培训、维护和交付使用、二年期质保与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四)项目预算: 88.01万元
二、合格的投标人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二)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三)须具有建设部建筑智能化专项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部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以上资质;
(四)须具有上海市或其它省、直辖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贰级以上资格证书;
(五)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市施工企业须备案);
(六)拟派至现场的建造师应具有小型项目负责人证书或者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其以上资格;
(七)须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八)须具有类似项目成功建设经验;
(九)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10〕19号)及闵财库〔2010〕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十)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十一)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包件四:空调通风系统采购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闵采招2011-176
(二)项目名称:闵行区群众艺术馆新馆项目 包件四:空调通风系统采购
(三)采购内容(技术要求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闵行区群众艺术馆新馆空调通风系统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交钥匙项目。
(四)项目预算: 141.41万元
二、合格的投标人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二)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三)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其以上资质;
(四)投标人应为所采购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五)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市施工企业须备案);
(六)本项目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并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
(七)须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八)须具有类似项目成功建设经验;
(九)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10〕19号)及闵财库〔2010〕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十)所投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和发改委颁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的产品;
(十一)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十二)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以下要求 对上述四个包件均适用
三、需提交的资料
(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税务登记证;
(三)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
(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验收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提供二份),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1年9月22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
(二)报名地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三)发售文件:报名截止后统一发售招标文件,每本150元,售后不退。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上海闵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闵行区莘浜路600号
联 系 人:陈沧吾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人:黄英杰、冯俊
电 话:********×139
传 真:********×139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备注: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提交投标单位和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拒绝接受投标文件或者作无效投标处理。
申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转1182。


上海闵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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