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潭镇茅庄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湾潭镇茅庄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湾潭镇茅庄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已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五发改审批〔2019〕20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奖补及自筹,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湾潭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湾潭镇茅庄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湾潭镇茅庄村。
2、建设规模及内容:民房改造22户,改厕改厨15户,到户连接步道1428米,道路硬化545米,排水沟治理620米,路灯46盏,旅游休息区1个,观光采摘园51亩,宣传栏2个,河岸、道路绿化树(484颗),桥梁护栏44米,新建人行桥2座,庭院花坛62处。
3、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25万元,采取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得超过项目立项批复的总投资金额。承包人必须按此原则进行设计、施工、采购。
4、招标范围
4.1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4.2本项目所有施工图纸履行图审相关手续、通过图审机构的审查并取得图审合格书、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4.3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施工、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竣工备案、移交、保修及后续服务等工程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4.4本项目涉及的设备、辅材采购及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等工程内容。
4.5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环境保护全面负责。
5、工期要求
总工期365日历天(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其中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总承包项目于2021年3月必须交付招标人使用。
6、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最新设计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设备及辅材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货物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且通过招标人验收确认。
7、安全生产要求:施工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下列内容均须同时满足,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两类资质或者有下列两类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1.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1.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投标人拟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技术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均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7、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设计单位的人员);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须由牵头人提交;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相关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f.ycztb.com/wfSite/)网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获取上述资料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23日。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考察,考察费用自理。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2、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峰渔洋关镇后河大道27号五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3楼)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即可),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0年1月13日。
九、信息发布媒体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hbwf.gov.cn)。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湾潭镇人民政府
地 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湾潭镇
联 系 人:鲍繁
电 话:187*****521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商会大厦13楼
联 系 人:杨玲
联系电话:159*****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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