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南区市政维护工程招标公告
开发区南区市政维护工程招标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市政维护工程
(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地区: 长春地区 专业: 市政基础设施
招标项目编号:********-GC08-A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市政维护工程,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为 长春高新区南区;
2.2 招标工程规模:高新区南区市政维护工程。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1 年 10 月 13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13 日,(承包期为10年,合同每年一签订)
2.4 工程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09_月_15 日至 2011 年 09 月_20(周六不休息),每日上午 9 时至_ 11 时,下午_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市高新区超达磐谷国际商务港13号搂303室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一份)
(5)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6)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7)外省施工企业必须到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和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理有关入境施工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本省长春市以外地区施工企业必须先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 5 日内寄送。
五.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每个投标人不少于人民币 伍万元 。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区建设发展中心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 邮编: 130012
联系人: 易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达磐谷国际商务港13#搂
邮编: 130012
联系人: 姚萍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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