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楼房消防设施更新维修施工招标公告

高层楼房消防设施更新维修施工招标公告

施工招标公告津建交和平施工[2011]0906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和平区高层楼房消防设施更新维修项目 已由 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和平发改【2011】56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和平区房地产管理局 ,建设资金为 *******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和平区房地产管理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和平区高层楼房消防设施更新维修项目,立项总投资899.71万元。该项目涉及更新维修消防设施楼栋数公产19栋、私产6栋。南京路劲松楼3号等19栋高层住宅,建筑面积18.06万平方米;惠嘉公寓等6栋高层住宅,建筑面积15.02万平方米。更新维修主要内容:喷淋管道消防管道、消防水箱、消防泵、控制柜、消防栓箱、消防水袋水枪等。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和平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和平区高层楼房消防设施更新维修项目---南京路劲松楼3号等19栋高层住宅,建筑面积18.06万平方米。本次招标范围:更新维修喷淋管道消防管道、消防水箱、消防泵、控制柜、消防栓箱、消防水袋水枪等。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和平区高层楼房消防设施更新维修项目---惠嘉公寓等6栋高层住宅,建筑面积15.02万平方米。本次招标范围:更新维修喷淋管道消防管道、消防水箱、消防泵、控制柜、消防栓箱、消防水袋水枪等。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2011年10月20日 至 2011年11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外地企业必须具备《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且在有效期内;5.项目经理资格:正项目经理1名,副项目经理4名,安全项目经理1名,均为本单位员工。(1)正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机电工程,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2)副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投标单位须提供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4)外地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并且在有效期内。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资质: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外地企业必须具备《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且在有效期内;5.项目经理资格:正项目经理1名,副项目经理4名,安全项目经理1名,均为本单位员工。(1)正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机电工程,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2)副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投标单位须提供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4)外地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并且在有效期内。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二楼16号窗口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报名,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09月2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 年9 月19 日 至2011 年9 月23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09月19日至2011年09月2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 分 至12 时0 分, 下午 13 时0 分 至17 时3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218-222号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5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2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和平区房地产管理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丁翀(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长沙路95号
邮政编码:300201 联系人:林浩 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进红(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218-222号
邮政编码:300101 联系人:冯兆艳 电话:********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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