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2011年明星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2011年明星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内蒙古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内发改农字[2011]1008号)批准,建设资金为国家专项资金和地方匹配,资金已经下达。受招标人(乌兰浩特市明星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内蒙古士达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工程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内蒙古乌兰浩特市明星项目区建设地点位于乌兰浩特市卫东办事处明星村,项目区总面积1065.29 hm2。工程建设规模为总治理面积833.3hm2。
2.2 招标范围:工程措施工程,包括修建水平梯田36.2hm2 ,修建坡式梯田797.1hm2、地埂植物带36.2hm2;配套工程措施,包括谷坊、沟头防护工程及排水性沟头防护284.6m3(干砌石谷坊);配套工程,包括过水路面1处,作业路10.65km,宣传牌一座,高低压输电线路15.87km及梯田大型喷灌工程5套。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4计划工期: 2011年10月18日至2011年12月31日,共75日历天。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要求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3.2具有水土保持专业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3.3近三年具有类似本工程项目建设规模或投资规模的建设监理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监理服务期
监理计划服务期为工程开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为止。
5、投标须知
5.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9月19日至2011年9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
5.2 发售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56号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馆505房间。
5.3 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证明;
(4)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及购买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上述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4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标书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5 开标时间为2011年10月11日上午9:00时,开标地点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南路仁济医院斜对面内蒙古奈伦天润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届时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须出席开标仪式。
5.6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兰浩特市明星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乌兰浩特市铁西南大路乌兰浩特市水务局
联系人:姜云芳
电 话:****-*******
传 真:****-*******
邮 编:13740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士达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56号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馆505室
联 系 人:马夺魁 冯利平
电 话:****-*******
传 真:****-*******
邮 编:0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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