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门窗智能生产线环评第二次招标公告

新型门窗智能生产线环评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泉州市环保局转发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泉环评函〔2016〕13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进行泉州市盛发安防发展有限公司“新型门窗智能生产线”项目二次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泉州市盛发安防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惠安县黄塘镇台商创业基地(前郭村)

建设性质:扩建

总投资:2200万元(扩建500万元)

建设规模:利用现有工程仓库建筑面积为3040m2,拟增加1条新型门窗的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

生产规模:扩建后年产钢制防火门5000副、钢制防盗门5000副、防火卷帘门2000m2、防火窗2000m2、防盗门2000m2、铜门、精雕铸铝门、防爆装甲门各1500副

职工人数:员工80人,50住厂,扩建工程不增加员工人数

工作制度:年生产天数300天,实行一班工作制,每班8个小时

二、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 废水

项目扩建后不增加生活污水排放量,增加生产废水量22.2t/a,扩建后生产废水总排放982.2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排污管网进入惠西污水处理厂处理;现有工程生产废水 经“混凝反应池+沉淀池”预处理、扩建工程生产废水经“Fenton系统+混凝沉淀+过滤系统”预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排污管网进入惠西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至溪滨公园景观水体,废水达标排放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

②废气

扩建工程增加的废气包括有组织排放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喷漆废气、烘箱固化废气,无组织排放的喷粉废气、焊接烟尘以及粘结废气。扩建后:固化废气经烘道直接收集至1套“集气罩+活性炭吸附罐”净化,喷漆废气经1套“水帘柜+水喷淋柜+活性炭吸附罐”净化,烤漆废气经1套“水喷淋柜+活性炭吸附罐”净化,固化车间废气密闭收集至1套活性炭吸附罐中净化,烤漆车间废气密闭收集至1套活性炭吸附罐中净化,各废气经处理后汇至31m高的1#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经“滤芯+脉冲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门芯板裁切粉尘经“集气罩+脉冲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22米高排气筒排放。各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无超标点,不划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③项目采取有效的减震消声、隔声及合理厂区布局等防噪降噪措施,由声环境影响分析可知,项目四周噪声昼间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因此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夜间不生产,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④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给相关企业回收再利用;收集的环氧树脂粉可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污水处理设施浮油、污泥以及漆渣集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统一处置;废百洁布、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置垃圾桶,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再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通过以上措施,可使项目固体废物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具体反馈意见。

四、具体联系方式

单位:泉州市盛发安防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罗 联系方式:157*****736

联系邮箱:********66@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评 生产线 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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