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2020年全辖核心网络设备维保采购项目邀请公告
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2020年全辖核心网络设备维保采购项目邀请公告
一、邀请条件
本项目为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2020年全辖核心网络设备维保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国银行自筹。该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进行公开邀请,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均可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产品需求
1.项目名称: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2020年全辖核心网络设备维保采购项目;
2.实施地点:区分行、各二级分行;
3.采购范围:区分行及各二级分行核心网络设备维保;
4.功能要求:供应商为我行已过免费维护期的路由器、交换机(品牌:思科、华三、迈普)提供维保服务。(具体维保设备及内容见后续我行发送的邀请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技术、经济、设备及组织、管理、协调等能力。
3. 需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金融行业硬件维保服务项目业绩一份。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需出具与思科、华三、迈普购买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谈判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采购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14日至2020年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财务管理部1301办公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12号中国银行);
3.报名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纸)一套,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中国银行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企业不需提供);
(5)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企业不需提供);
(6)近三年内完成的一项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7)供应商出具与思科、华三、迈普购买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
注:1)报名时须法人或被授权人本人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前来报名;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4)类似业绩是指: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网络维保合同或成交通知书。
5)近三年是指: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五、谈判邀请文件获取渠道
报名后预留电子邮箱信息,后续由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发送至预留邮箱。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邀请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mxz.net)、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nmgxtl.cn)、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mgzb.com)”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mgct.net)、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mgzbw.com)”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2号
联 系 人:周方婷
联系电话:****-*******
2020年1月13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 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 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2020年全辖核心网络设备维保采购项目 报名工作,签署的文件及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 应 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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