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鑫工艺有限公司建设招标公告

雷鑫工艺有限公司建设招标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泉州雷鑫工艺有限公司工艺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泉州雷鑫工艺有限公司工艺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泉州雷鑫工艺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霞溪村田当163号;

总投资:15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树脂工艺品100万件,年产值1000万元;

职工人数:职工30人(均不住宿)。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其排放量为1068.8886t/a。项目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均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的B级标准;然后通过污水收集管网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后排放,废水达标排放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

(2)废气

(1)搅浆粉尘处理工艺

项目搅浆车间装有排气扇。项目搅浆粉尘80%经重力作用沉降及墙壁阻隔在车间里,20%经排气扇、窗户通风处理。同时要求操作工人应佩戴好防护措施。

(2)打磨修边粉尘处理工艺

项目打磨修边工序设在独立密闭空间内,打磨修边粉尘经湿式打磨除尘柜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

(3)注浆及彩绘废气处理工艺

项目注浆车间有机废气和彩绘车间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分别收集后经同一套UV光解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离地高度)高排气筒P1排放。

(4)喷漆废气处理工艺

项目喷漆车间的漆雾通过水帘捕集去除部分漆雾后,剩余未被捕集的漆雾和有机废气排入一套“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再通过不低于15m(离地高度)高排气筒P2排放。

经预测,粉尘和漆雾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喷漆废气及彩绘废气的排放、成型工序中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乙酸乙酯的排放能够达到《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涉涂装工序的其它行业标准,同时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的无组织排放浓度能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成型工序中苯乙烯有组织排放能够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成型工序中苯乙烯的无组织排放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企业若按上述要求进行处理后,项目生产废气均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该敏感目标及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综上所述,所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可行。

(3)噪声

经预测,项目生产时门窗均为密闭,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项目噪声处理措施可行。为了更进一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项目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为高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风机加装消声器。

③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定期检修,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

④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尽量避免在中午及晚间加班。

综上所述,所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沉降粉尘、收集沉渣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由有关物资回收部门回收;污泥、漆渣、废活性炭收集后存于危废暂存车间,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废原料空桶在回收过程中可能发生环境风险,应按危险废物暂存要求暂存,然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同时危险废物的收集包装、暂存应符合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的修订单相关要求。项目及时妥善处理固体废物,则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前提下,对环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雷鑫工艺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霞溪村田当163号;

联系人:尤总;

联系电话:139*****628

公示单位:泉州雷鑫工艺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0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影响评价 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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