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冷暖设备采购及安装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冷暖设备采购及安装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乙方:三明市格力空调销售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03]null[GK]*******的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冷暖设备采购及安装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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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 | 空调机组 | 风冷模块机组及全热交换器 | 1 | 批 | 国内 | 698600 | 698600 | 格力 | 详见投标文件 | 无 | ||||
合计: | 6986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玖万捌仟陆佰元整(¥6986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80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沙洲新村33号二楼;
4.3交付条件:中标人应按照标书要求完成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投入使用。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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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20 | 中标人提供风机盘管、全热交换器到现场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总额20%; | |
2 | 40 | 中标人内部隐蔽工程全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总额40% | |
3 | 35 | 中标人提供的热泵型风冷冷热水模块式机组到场并经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总额35% | |
4 | 5 | 中标人在质量保修期间无违约情形,于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总额的5%。如果中标人不履行约定的保修义务,采购人自行维修的,维修费用直接从质保金中支出,质保金的余额作为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履行完毕,自然终止。
10、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2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所投设备是全新原厂原包装,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按照招标项目的内容提供必需的所有空调、备品配件、材料、附件及专用工具。提供免费保修期满后空调维护。提供空调须为全新未使用的合格产品。到货后,如发现设备未能满足以上要求,采购方有权要求退货,同时中标人必须赔偿采购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为合同总价的10%。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乙方: | 三明市格力空调销售有限公司 |
住所: | 三明市三元区崇宁路10号 | 住所: | 三明市梅列区五四新村44幢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李纵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赖淮献 | |
联系方法: | 138*****455 | 联系方法: | 138*****02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三明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11446 |
签订地点: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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