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塑料制品3000吨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年产塑料制品3000吨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年产塑料制品30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泉州市环保局转发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泉环评函〔2016〕13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进行福建省南安市德融塑胶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3000吨项目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福建省南安市德融塑胶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塑料袋的生产加工,项目拟选址于南安市南安市省新镇省东村;项目名称为“年产塑料制品3000吨项目”,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项目拟建厂房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设计年产塑料制品3000吨(年产色母粒1000吨、塑料袋2000吨)。项目职工40人(均不人住厂),年工作日300天,日工作8个小时。 二、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远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NH3-N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水质简单,排放量较小,达标排放后对南安市污水处理厂和西溪影响较小。 废气:项目造粒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100mg/m3);印刷、擦洗印刷机、吹膜、分切、制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中表1排放限值标准(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50mg/m3,最大排放速率≤1.5kg/h),排放的废气污染源强很小,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太大影响。项目未被集气罩收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建议在车间安装排气扇等通风换气设施,加强车间通风,使废气得到及时有效扩散、稀释,减少项目产生的废气对职工以及周围环境的影响。 噪声: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厂区高噪声源的设备均远离居民区,设备噪声经墙体隔声后,可以达到相应标准,其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拟在生产车间内设置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对于生产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实现生产固废无害化、资源化利用。边角料和废包装袋等一般固废物经收集后由相关物资单位回收利用。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与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含油墨抹布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报告表提出胡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废水、噪声、固废对环境的影响,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所提出的各项处理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是可行的。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南安市德融塑胶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先生159*****736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以通过邮箱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具体反馈意见。 福建省南安市德融塑胶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09日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