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自然资源局梅河口市2017年新增耕地整治项目和2018年补改结合(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服务单位公开招标公告
梅河口市自然资源局梅河口市2017年新增耕地整治项目和2018年补改结合(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服务单位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梅河口市2017年新增耕地整治项目和2018年补改结合(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服务单位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梅河口市自然资源局 | ||
行政区域 | 梅河口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1月14日10:2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1月14日09:00至2020年01月20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在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河口分公司(梅河口市滨河南街天成国际61号楼9门市)购买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2月04日14:00 | ||
开标地点 | 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508室) | ||
预算金额 | ¥42.46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梅河口市自然资源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梅河口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先生****-******* |
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梅河口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梅河口市2017年新增耕地整治项目和2018年补改结合(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梅河口市2017年新增耕地整治项目和2018年补改结合(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服务单位
项目编号:********-CG01-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梅河口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梅河口市
联系方式:李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梅河口市2017年新增耕地整治项目和2018年补改结合(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CG01-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市2017年新增耕地整治项目和2018年补改结合(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服务单位已由梅河口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以X[********]0368号文件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梅河口市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为其他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为梅河口市2017年新增耕地整治项目和2018年补改结合(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服务单位。
2.2建设地点为:梅河口市。
2.3计划工期: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4月20日,工期51日历天;
2.4 采购预算:424600.00元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土地评估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
3.4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损(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法人或非法人投标。
3.8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14日至2020年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河口分公司(梅河口市滨河南街天成国际61号楼9门市)购买文件。报名时需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4)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公示页截图;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页截图。
(7)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2月4日14时00分,地点为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508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0.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缴纳。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梅河口市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土地评估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3.4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损(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法人或非法人投标。3.8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2.4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1月14日 09:00至2020年01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河口分公司(梅河口市滨河南街天成国际61号楼9门市)购买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04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2月04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50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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