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建建筑废渣资源化再生利用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招标公告
拟建建筑废渣资源化再生利用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招标公告
海峡宝锋(泉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建设建筑废渣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拟开展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泉州市环保局转发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泉环评函〔2016〕131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一次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海峡宝锋(泉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安市石井镇菊江第一工业区22号厂房及工业用地 建设性质:新建 海峡宝锋(泉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建的建筑废渣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租赁场地面积约为6857m2(其中厂房面积3870m2),年处理粒径10cm左右的建筑废渣40万吨、建筑渣土60万吨,年回收淡水砂22万吨、卵石子6万吨、机砖用土12万吨、石英砂24万吨、瓷砖用土36万吨。项目总投资800万元,拟招聘职工30人,年工作300天。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严格按照现行有效的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深入分析,计算各污染物的排放量; 3、调查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情况; 4、针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治理设施和监督管理方法,并对污染治理方案及采用的环保措施进行经济、技术的可行性分析; 5、结合公众意见落实到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当中; 6、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风险分析,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7、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意见或建议以电话、函件、邮件等方式告知建设单位。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主要为建设项目周边的居民及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征询事项: 1、对建设项目的选址合理性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 2、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程度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 3、公众针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提出其他的意见或建议。 五、具体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海峡宝锋(泉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人:孙先生 (3)联系电话:180*****111;电子邮箱:********3@qq.com">********3@qq.com 公示单位:海峡宝锋(泉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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