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隅县古拉乡关龙村、沙堆村小康村建设无标段招标公告
察隅县古拉乡关龙村、沙堆村小康村建设无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M-LZZB-201912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察隅县古拉乡关龙村、沙堆村小康村建设项目已由察隅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林芝市财政局的察发改基建【2019】196号、林财审粤预字【2019】30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古拉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援藏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性质:新建;
2.2核定建设内容:关龙村,道路工程:机械挖土方14315.13m3,机械挖石方4771.7m3,利用本桩土方填筑8229.4m3,利用远运土方填筑4606.8m3,借土方填筑11674m3,利用本桩石方填筑1677m3,利用远运石方填筑2435.1m3,借石方填筑11674m3,外运土石方3713.7m3,20cmC30砼 18cm水泥稳定碎石道路15886.49㎡,培路肩602.66m3;挡土墙工程:衡重式挡土墙L=15m.H=3ml5m,衡重式档土墙L=20m,H=3m20m;涵洞工程:1-1X1L=5钢筋砼盖板涵1座,1-1X1L=8钢筋砼盖板涵1座,1-1X1L=5钢筋砼盖板涵1座,1-0.5L=5钢筋砼盖板涵(管道保护涵)1座;标识牌: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A=700)40个,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D=600)18个,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地名牌D=1400*1000)2个,防撞墙(D=1500*1000)1130m;沙堆村,道路工程:机械挖土方11727.1m3,机械挖石方5025.9m3,利用本桩土方填筑6904.9m3,利用远运土方填筑3473.7m3,借土方填筑856.9m3,利用本桩石方填筑2433.1m3,利用远运石方填筑2582.8m3,借石方填筑856.9m3,外运土方1675.3m3,20cmC30砼 18cm水泥稳定碎石道路18718.08㎡,培路肩571.56m3;涵洞工程:钢筋砼盖板涵1-1X1(修复加长3.25m)L=71座,L=6.5钢筋砼盖板涵1-1X1(修复加长1.25m)1座,钢1-1X1L=6筋砼盖板涵1座;标识牌: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A=700)14个,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D=600)2个,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凸面镜D=1000)5个,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地名牌D=1400*1000)2个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内所含全部内容)。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察隅县古拉乡;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援藏资金,已落实;
2.6计划工期:8个月(冬季工期顺延);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拟派建造师须具备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1月13日至2020年01月17日,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zbtb.gov.cn)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0年01月13日至2020年01月17日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zbtb.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0年03月06日15时30分,地点为:林芝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并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票据;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同时发布。
八、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ZT格式)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否则投标单位该项目投标无效。
8.2开标时投标企业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书原件参加现场开标,将身份不一致或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的情形明确作为废标条件。
8.3根据藏建招【2019】36号文《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记取税金。
8.4本项目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的通知》(藏建市管【2016】278号)的规定要求。
8.5本项目执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藏党发【2017】9号)精神和《关于印发〈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任务分工方案》(藏就业联席【2017】1号)的规定要求。
8.6按藏建市管【2013】119号和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备案;应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
8.7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8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古拉乡人民政府
地址:察隅县古拉乡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幸福小区
联系电话:180*****281
联系人:代俊洁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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