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充母料 招标公告

填充母料 招标公告

吉林石化公司填充母料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19-WZ-0211-R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填充母料招标项目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填充母料(塑料填充剂),是公司包装制品厂拉丝机设备生产编织袋装置使用的原料,属于物资产品。

2.2招标范围:360吨。

2.3技术要求:见招标公告附件(技术规格书)。

2.4交货期: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中标后,按采购部门通知要求发货,按期组织到厂。

2.5交货地点:包装制品厂

收货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2.6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3500元/吨(一票制到厂单价),最高投标总价1260000元。投标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如报名供应商对发布的投标上限单价无法进行投标,可以放弃投标。投标单价或总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均将被否决。

2.7运输方式、交付要求:

(1)运输方式:公路运输,按采购部门通知发货,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要求之前到货。

(2)入厂计量:收货数量以买方计量值为准。计量方法为: 查件数,不定期抽查单件重量,每件标准重量为25KG,正常途耗为0 %。

(3)单据交付:货物到厂时,供应商须提交质量检验报告、发货计量单据、送货单、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安全标签。

(4)质量控制:质量未达吉林石化质量要求的,视为不合格,予以退货,费用及给生产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8结算、付款

(1)月度结算量:根据吉林石化公司月份到货的实际数量,通知供应商当月可结算数量。

(2)结算价格:按当月最终结算价格,一票制结算(含所有税费)。

(3)付款:当月发货,卸货月份结算,下月付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涵盖所招标的物资。

3.2投标人须提供 ISO9001(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投标人标的物在用户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过安全、环保、质量责任事故,在国内同行业无不良使用业绩。

3.5业绩要求:所供产品2016年1月至2019年7月在国内石油石化行业拉丝机设备生产编织袋装置生产上至少连续500吨成功使用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合同和发票内容需包含:货物名称、数量、用户名称等,并且合同、发票上标的物数量总和不少于500吨。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接受吉林石化公司合同或框架协议文本。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如果本项目由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发布新的集中采购结果,将视情况及集团公司的要求,来确定继续执行或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

(2)试用: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5日内需免费提供数量500公斤的样品进行试用,试用合格招标人出具合格报告后,方可签订正式合同采购使用。在测试过程中,最多允许2次对样品质量进行修正,修正后仍达不到测试合格标准的,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选择中标人提供测试样品。在吉林石化公司有合格使用业绩的,可以不进行测试。经使用评价合格后方实施批量采购。

(3)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经确认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记录之一,投标将被否决。

a) 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出现过不合格情况。

b) 投标人在吉林石化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公开竞价)活动中,出现一次无效异议,从确定无效异议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活动。或两年内(从第一次提出异议之日起至第二次确定无效异议之日止)出现两次无效异议的,从确定第二次无效异议之日起,两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含公开竞价)项目。针对同一项目反复提出异议的,按提出次数计算。

c) 在中油集团公司、吉林石化公司最近一个年度考核过程中出现过不良记录,被暂停或中止交易的。

d) 近三年内,出现过在国家或政府网站公开曝光的不诚信行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

(5)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 2019-12-24 17:00:00至 截止时间:2019-12-29 23: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 :填充母料, 500元人民币 。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01-15 08:2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六、

本次招标公告 。

七、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开标

开标时间: 2020-01-15 08:2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九、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132021

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3983680;0432-63983960;0432-63983850;0432-63983900

项目联系人:孙琦

电 话:0432-63983252

传 真:0432-63983706

电子邮件:jh_sunqi@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十、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母料 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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