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万科澜悦花园地块三施工总承包工程主体结构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福州万科澜悦花园地块三施工总承包工程主体结构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福州万科澜悦花园项目地块三施工总承包工程
3、业主:福州市万勋房地产有限公司
4、工程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六一中路东侧、排尾路北侧
5、招标内容:福州万科澜悦花园项目地块三施工总承包工程——主体结构劳务分包
6、6、招标范围:5#、6#、12#、13#楼地下室;6#、13#楼地上1到8层及周边附楼,具体轴线以甲方现场标段划分界限为准
二、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的分包单位必须是招标单位认定的合格分包方,且具有合格产品、公司资料齐全的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投标方必须提交经审查合格的证明于总包方查验。投标单位已在中国建筑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注册。投标方产品质量必须达到总包方要求,工期在总包方要求基础上只能提前,满足上述条件的投标方才有投标资格;
2、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价及编制投标书及所需的各种清单,任何不依从此点而按其它原则或方式编写的投标书和清单,其投标后可能因此不被考虑。报价若含有与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不符的额外要求,则其投标亦可能不被考虑。如果有任何其它建议,可另外列明该等建议及其对工期及报价的影响;
3、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自然及气候因素、环卫、市容、施工场地条件等所需措施的施工和运行的所有费用及工期,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
4、投标单位供应的材料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的要求标准,货到工程现场时间在招标单位要求时间基础上只能提前。
5、招标文件综合单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施工管理、建设场地准备、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费、保修、维护、利润、风险、管理费、税金、包干费等完成本工程规定的承包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6、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其自身企业成本价报价。
7、招标文件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三、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经考核选择不低于 3 家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2、工期要求:工期必须服从甲方安排,按甲方进度计划完成。
3、质量要求:达到榕城杯、闽江杯及以上奖项、万科集团新工艺标杆工程,须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验收评定规范要求。由于材料及施工而造成的一切质量问题均由分供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招标单位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4、承包方式:固定单价,暂定工程量的承包方式。
确定的工程承包单价应当认为,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已经稽核查明并理解该工程的全部招标文件所述的工程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及报价计费原则,如发现不符或其它错误,不论其由于计算错误或其它原因,一律以单价为准;
5、工程量计算方式:
5.1工程量计算原则:按图纸计算
5.2招标清单(详见附件)
6. 付款方式
6.1预付款:本工程没有预付款
6.2工程进度款:
每月20日办理月度结算,核实上月 20日至本月19日的已完合格工程量。进度款在甲方收到业主相应款项后每两月一付,一般月份支付至经审核的已完成工程总价的80%,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农忙月、升学月、开学月和春节前支付比例为审核已完成工程总价款的80%,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待双方最终结算办理完成后且甲方收到业主相应款项后支付至结算额的95%,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期满后三个月内支付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年内无质量问题,期满后三个月内支付3%;每次付款的同时,甲方将扣除相应的罚款后无息支付。
6.3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付款的同时,中标单位须向招标单位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法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乙方应提供符合国家税法要求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如因发票原因导致付款问题,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4、待正式合同签订后随招标工作同步完成云筑网的相关工作并及时进行网上对账,因投标人原因没有及时完成相应“云筑网”工作的,招标人有权延缓对投标人的资金支付,直至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7、报价要求:
7.1投标单位按招标单位要求进行报价;
7.2列明项目(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7.3税金计入报价;
7.4列组价明细,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等;
7.5总包暂提供: 场地、道路。
7.6通过综合评定,择优选择中标单位。
四、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书: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附件,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书格式填写。
2、投标单位提供先进、实用、经济的施工方案,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3、企业荣誉、信誉、实力证明材料:包括投标单位的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简介、获奖证书等。
4、投标保证金:/
5、综合履约保证金:综合履约保证金中标方以现金形式交纳。综合履约保证金不低于中标合同金额的1%;缴纳时间为:投标方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保函的实效应涵盖分包工程开工到竣工的时间段。逾期10日后仍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应在每期支付工程款时分期扣除,直至金额达到应向我方缴纳的金额为止。分包方履约结束,由甲方项目经办人员发起,经项目经理负责人审核签字,报公司总部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将所收取的现金保证金或保函退还。
5.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综合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招标人可以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5.2如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综合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单位如果不按合同的造价执行,招标单位可以另外选择承包商,综合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原中标的单位,用作补偿招标单位另选承包商的费用损失。
(2)中标单位采取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手段转移建设资金,降低工程质量水平;
五、投标工作程序
1、 年月日领取招标文件;
地点:福州市万科澜悦花园(三区)项目项目部
经办人: 敖巧 ;联系电话: 182*****293
年 月 日点前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 福州市万科澜悦花园(三区)项目项目部
2、投标书必须于上述注明的日期前,将密封标书送交总包方,逾期无效;投标书的内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请勿遗漏。
3、投标单位按照指定的活动日程参加投标活动,并且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概与招标单位无关。
六、管理要求
1、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福州市的各种法律、法规,服从总包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包括质量、安全、贯标等方面的要求,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中标单位应确保自身施工队伍必须是成建制的。中标单位应自行安排从当地或其它地方雇佣的所有雇员、劳务人员,包括他们的膳食、报酬、保险、交通和各种证件的办理,特别是应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外来人员管理的规定办理有关的诸如暂住证、务工证、市场进入许可证等一切所需证件。
3、中标单位应遵守总包方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岗位责任制,严格现场管理,如技术工种需持证上岗、工人上岗前安全交底,民工安全、卫生及文明施工教育等,并采取其它必要的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
4、中标单位进入现场的所有施工工人均须提供健康证,发生任何职业病等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中标单位劳务人员、进出车辆、物资须服从总包管理。
6、投标人必须到达现场勘察施工场地条件,根据场内现有情况报价。
7、投标人对钢筋要翻样并加工,加工后半成品如现场无法使用或者翻样加工错误导致的钢筋浪费,一经发包方发现,此部分材料和人工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8、投标书中所列的主要管理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变动,如有变动,招标人有权给以处罚。对于招标人认为投标人不称职的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更换。
9、投标人必须确保施工质量满足国家有关质量验收的相关规范以及施工图纸的要求,否则视为投标人违约,还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额5元/平米,该违约金额招标人可从任何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
10、中标的投标单位,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果出现进度缓慢、无法满足业主方的进度要求,并且在招标人告知后7天的时间内仍然无法满足招标人要求,则招标人有权力组织其他队伍进行协助施工,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从任何应付给投标人的款项中扣除;或者将投标人所承包的施工任务进行切割、减量,直至将投标人清除出场并扣除此切割部分的工程款和给招标人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11、招标人提供电子版图纸一份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仔细阅读图纸内容。投标人一旦报价被确认,不能以图纸没看清或图纸不全为由提出任何费用增加的要求。
12、中标单位应配置足以满足工程进度的物资材料器材设施等。若中标单位在上述资源配置上满足不了现场施工生产的需要,应无条件增加配置,并且不得以此为借口,向招标单位所要任何额外费用;如果中标单位对招标单位要求增加资源的指示置若罔闻,招标方有权自行组织相应资源,所发生的费用从中标单位合同价中扣除。
13、施工中如发生临时停水、停电及塔吊的维护、维修,投标单位不得要求索要任何费用。
14、投标人充分考虑风险,中标价格一次包死,不做任何调整。
15、投标人自行采购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所有材料确定前,必须经过招标人考察及考核,招标人有权对其不合格产品要求退场。其中“脱模剂”、“养生剂”由投标方提供,并按招标人指定品牌购置。
16、施工中必须保证墙体、顶板的垂直度及平整度偏差在施工规范准许范围内,且满足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结构验收的通过,并不代表对其所施工程全部正确的确认。如在后期装修施工过程中发现其结构施工有误或有缺陷,由此引起而增加的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并在结构预留款中扣减。
17、承包方对工程负有全部成品保护责任,对已完成品保护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其他承包方队伍(含甲指分包)的监督,避免对成品造成破坏。当由其他承包单位造成的成品破坏,在有确凿证据时,应由造成损坏的单位负责赔偿。否则,一切破坏后的恢复处理要自行承担,并赔付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各种损失。
18、施工中投标人因自身施工原因而造成的工程返工,投标人要负责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各种损失。
19、投标人不得发生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等事件,否则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每停工一天2万元的处罚,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任何停工在连续7天以内的,招标人不做任何补偿。投标人亦不得以此作为赔偿依据。
20、尽管招标人给定了工期节点,但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工期进行调整,工期压缩一个月以内的赶工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对于现场平时频繁的小型扣件等丢失,投标方应严格管理并尽量避免;同时也应采取措施避免在清理垃圾时出现扣件等物品外运;
22、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及附件的内容互为补充使用。
23、场地内材料倒运不发生费用,装、卸材料费用(含招标人供应材料)包含在分包报价内,材料码放符合招标人的文明施工要求。现场钢筋、水泥、砂浆等材料的覆盖所用的人工由投标人负责。
24、单项变更人工费2000元以内,不做价款调整。
25、材料供应方式与管理:招标人仅提供主材(钢筋、商砼);架料、二级箱以下临电设施等及施工辅料由投标人自行解决;配合项目扬尘防治,遮阳网覆盖,材料招标人提供。由招标人供应的材料采取限额领料,施工中材料管理按进场后签订的相关协议执行。投标人需自行保管所供材料。
注: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配电箱必须按发包人提供的合格分包商选取供应,并提供相应检测报告。
26、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基本条件:必须配备能满足现场施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技术员、消防保卫人员、架子工、材料员、劳动力管理员、质检员、电焊工、环保员、塔吊信号工、塔司、试验员、临电工、临水工、钢筋翻样、现场文明施工、生活后勤及承包范围要求配合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人员 ,并要求提供相关上岗证。其中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壹级,项目经理须持证上岗,发包人对不合格的项目经理、施工班组或管理人员有权更换。
投标前,投标单位组织拟派的项目班子(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安全员等)至招标单位进行面试。
27、劳务队需为成建制队伍且需具备完成本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方面能力规模,要能满足保证24小时连续施工,农忙时节(保证现场正常施工)现场要留有充足的施工人员,春节假期及其他假期期间劳务人员的安排必须满足招标方对工期的要求以及能够按照总包要求按时复工。
七、其它
1、招标单位选定中标单位后,双方签订分包合同,相关事宜在分包合同中明确。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及不合理要求,或对招标文件提出原则性修改,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原中标单位负责。
2、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文件封面(附件1)
2投标承诺函(附件2)
3投标书(投标函附录—投标报价表)(详附件3):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投标书格式填写,依据现有的付款条件进行竞争性报价。
4投标清单(附件4)。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5)。
6企业荣誉、信誉、实力证明材料:包括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简介、获奖证书及其它等。
7投标文件一式二份。

招标单位: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劳务分包 结构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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