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地区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二期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

龙潭地区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二期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NJHW-110777 - 1
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龙潭地区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二期项目所需商品砼;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项目批准单位: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宁发改投资字【2011】379号
项目名称: 龙潭地区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二期项目 项目地点: 栖霞区龙潭街道龙岗大道以东、三江河以西,规划临港路以北、龙潭路以北
公告标段名称: 商品混凝土 招标数量:
9000 立方米

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内容及规格:
商品砼;

二、 资格审查方法
审查方法: 资格预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生产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含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有效期内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年商品混凝土产量100万立方以上(提供有效证明);
(4)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提供有效期内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
2、流通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满足以上条件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委托代理销售证书;
(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含2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申请人须提供2009年1月以来单项合同价为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商品混凝土供货业绩两个(时间和价款均以合同原件相应数据为准);
(4)银行出具的三个月以内资信证明文件。
其他基本要求
1、投标人不允许采用联营体的方式参加投标;
2、投标人之间存在隶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同一标段的投标;
3、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不得参加政府工程投标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1年09月19日至2011年09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现场报名地点: 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 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2011年09月19日至2011年09月23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领取地点: 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11-09-23 17:00

七、 其他说明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栖霞王子楼村甘家边西队108号区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号1913、1914、1915室
邮 编: 210000 邮 编:
联 系 人: 王宁 联 系 人: 单磊
电 话: 139*****801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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