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络媒体资源管理及视频点播系统招标公告
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络媒体资源管理及视频点播系统招标公告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络媒体资源管理及视频点播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集中采购机构(以下简称“采购机构”),就“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络媒体资源管理及视频点播系统项目”再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HZZFCG-2011-200(1)
2、项目名称: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络媒体资源管理及视频点播系统项目
3、招标内容: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络媒体资源管理及视频点播系统项目主要内容是:构建一个基于工商专网满足全地区工商干部使用的在线视频播放平台, 满足各类视频信息源的聚合、加工、编目管理、转码推送、传输分发、终端观看等方面的要求。具体包含: 前台页面呈现与网站内容管理系统、媒体资源库管理系统、视频点播系统、视频上传、内容编辑审核管理系统等。包括:项目建设系统设计、开发、实施、运行维护以及相应的系统安装调试、集成、运行维护、项目验收以及技术培训和不少于三年7*24小时售后现场技术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的;
(2) 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获取标书:已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可以登录“中国杭州”门户网站、杭州财税网、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杭州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本公告第6、7条之方式获取标书的投标文件),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需按本公告第7条要求前往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7、领取标书:
(1)时间:2011年9月19日至2011年9月27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标书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窗口(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楼4号窗口)。
(3)领取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8、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1年10月10日下午14时15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G1楼)。
9、开标时间与地点:2011年10月10日下午14时15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G1楼)。
10、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领取标书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1、联系方式: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联系人:王舒吟,联系电话:****-********,传真:****-********;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系人:戚红一,联系电话:****-******** ,传真:****-********。
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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