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坝煤矿蒸发池工程招标公告

李家坝煤矿蒸发池工程招标公告

国网能源宁夏煤电有限公司李家坝煤矿蒸发池工程招标公告(国信)

1.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本项目的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招标编号: SGE-2011-3242-0434
GXTC-*******
招标范围:
煤矿蒸发池工程土方开挖、回填,边坡及拦水坝砌筑等。
质量标准: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85%以上。
工期要求:90日历日。
2.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三年内在本公司系统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投标人。
(6)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1)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在近三年内,具有2个以上同类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资料,项目中标通知书,相关合同原件的影印件,用户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并提供用户信息备查)。
3)拟担任本招标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须取得同类专业一级建造师资质证书或一级项目经理证。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9月19日起至2011年9月23日止,每天上午 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1层
购买标书联系人:王浩、高轩
联 系 电 话:***-********-***、463
传 真:***-********
如需现场购买,请购买标书人员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内到上述地点购买。
如果投标人通过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如上地址和帐户汇款(购招标文件款500元人民币),并将加盖公章后的标书购买登记表(见公告附件)及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该传真并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传真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取得联系。
5. 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1年10月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甲122号广运饭店9楼会议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1年10月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壹拾贰万 元人民币,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8.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传真并电子邮件的形式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1层
邮 编:100044
开 户 银 行 :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 号:****************119
联 系 人:王浩、高轩
联 系 电 话:***-********-***、463
传 真:***-********
电 子 信 箱 :gxzb11@163.com
注:(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如采用汇款的方式交纳相关费用,请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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