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山东大唐印染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污油倾倒事件底泥处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东营市】山东大唐印染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污油倾倒事件底泥处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山东大唐印染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污油倾倒事件底泥处置项目 | 1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经营或业务范围包含招标人所需购买的货物或服务,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准),具有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3、投标人须具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经营许可范围须包括:其他废物HW49(废物类别:HW49,行业来源: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900-042-049);4、投标人注册地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含危险废物(HW49)处置能力证明(如:年度内危险废物处置量未超出,准许接收),以确保中标后能够顺利转移处置上述危险废物;5、危险废物转移、处置过程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6、须由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允许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单位负责运输;7、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5个工作日的零点)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5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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