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当雄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及附属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LXZB-1109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当雄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及附属工程,招标人为拉萨市国家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性质:新建;
2.2建设规模:综合业务办公用房994.77㎡(含附属工程);
2.3结构类型:综合业务办公用房(框架)、门卫房(砖混);
2.4招标内容:详见施工图;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2.6建设地点:当雄县;
2.7工期:300日历天;(含季节性停工)
2.8工期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且注册资金不低于规定的标准,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9月19 日至2011年9月23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3:30至5:30(北京时间),在拉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当热路23号市政市容管委会院内)。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1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2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
4.3拟承建本工程建造师资质证书;
4.4施工企业须持有西藏自治区建设厅颁发的预备案登记证书;
4.5企业近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合同、相应的质量等级证明或有效证明资料;
4.6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 13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拉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拉萨市国家税务局
地 址:江苏路42号
联系人及电话:巴桑次仁 139*****697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磊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娘热北路29号
联系人及电话:琚永建 136*****133
西藏磊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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