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金星乡湖内村农发土地整理(Ⅱ标段)招标公告
诏安县金星乡湖内村农发土地整理(Ⅱ标段)招标公告
诏安县金星乡湖内村农发土地整理项目(Ⅱ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金星乡湖内村农发土地整理项目(Ⅱ标段)已由闽农综办[2011]6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诏安县金星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诏安县金星乡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诏安县金星乡湖内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预算总投资665.17万元,整理土地3552亩;其中湖金溪的东南面为Ⅱ标段,Ⅱ标段约*******.88元,整理土地约 1418 亩;
2.3. 招标范围:湖金溪的东南面为Ⅱ标段。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其他配套等。详见施工图,预算清单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初步设计报告及工程预算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6个月;从2011年9月开始动工到2012年3月竣工;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及水利、道路等相关专业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或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须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含临时)及以注册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人代表和安全员应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C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3.7. 投标人可以同时参投所有标段,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8. 中标后,若投标人为非漳州市注册企业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办理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外县(市)的中标施工单位必须在诏安县设立工程项目部,并应在诏安县银行开设临时资金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9月20日至2011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或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漳州市龙文区荣昌广场C座2506室招标代理部办理相关招标资料,逾期不予受理,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50元自付)。
4.2.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5%)。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1年10月12日12时前;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伍万元整。
投标文件的递交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0月12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四楼);
5.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诏安县金星乡人民政府 ;
地址:诏安县金星乡人民政府 邮编:363000;
电话: 158*****444;
传真: ****-*******;
联系人: 沈洁明 。
招标代理: 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小陈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荣昌广场C座2506室;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诏安县金星乡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星信用社;
帐 号:9080 6120 1001 0000 0003 47;
开户名称: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 漳州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浦分社;
帐 号: 9080 2160 8001 0000 0934 83;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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