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科综合大楼玻璃幕墙、轻钢、雨蓬工程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科综合大楼玻璃幕墙、轻钢、雨蓬工程招标公告
吴忠市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科综合大楼玻璃幕墙、轻钢、雨蓬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科综合大楼玻璃幕墙、轻钢、雨蓬工程己由自治区发改委以宁发改社会[2009]91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天雨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吴忠市人民医院院内
2.2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建设内容为吴忠市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科综合大楼玻璃幕墙、轻钢、雨蓬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9月20日至2011年9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分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宁夏天雨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金花商务中心B座5楼)持“三证一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吴忠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吴忠市建设局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天雨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5楼
邮 编: 邮 编:750001
联系人:张镇宇 联 系 人:何璐 刘洋
电 话: 0953—******* 电 话:****-*******
传 真: 0953—*******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nxtyzb@126.com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宁夏分行
账 号: 账 号:********2318
2011 年9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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