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玉龙工商所招标公告
工商行政管理局玉龙工商所招标公告
福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玉龙工商所项目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榕功招[2011]09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玉龙工商所项目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投资【2011】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功在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已在设计阶段,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的中标价以福清市审计中心审计后的工程控制价及K值计算后进行总价包干。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玉屏街道向阳路(现工商局干部宿舍区和停车带);
2.2.工程建设规模:工商管理场所等总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47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玉龙工商所项目施工(含装修),具体以施工图纸及经审计中心审计后的工程控制价书为准;
2.4.工期要求:总工期:150个日历天;其中主体封顶工期要求:90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待定;
2.6.2. 设计单位:待定;
2.6.3. 代建单位: 无 ;
2.6.4. 监理单位: 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7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8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9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9月20日至 2011 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时 3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图纸每份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玖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0月9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福清市建设局大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 址:福清市玉屏街道向阳路5号;
电 话: ****-********;传真:****-******** ;
联系人: 何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功在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13层70D;
电话:****-********,传真:****-********;
联系人:方婷。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福清市工商银行;
帐户名称: 福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帐 号:140*****090******** ;
用 途:玉龙工商所工程投标保证金 。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清市元洪路福清市建设局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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